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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游

时间:2023-12-04 04:27:11


   
    张宗子
    勃拉姆斯
   
    我在那些奇怪的夜晚遇到他們
    太熟悉了,不需要问候
    也许倾谈了很久,直到露珠满天
    也许视若不见,宛若路人
    在分手时礼貌地一笑
    他们的面孔似乎令人不安
    熟悉到不愿重温,陌生到难以回避
    高贵中藏着未来的丑闻
    ——嘉忆,2007。
    19世纪的德国大指挥家汉斯·冯·彪罗,将巴赫、贝多芬和勃拉姆斯称为古典音乐中的“三B”,因为他们姓氏的第一个字母都是B。其中的后“二B”,一直是我心之所爱。我也可以添上布鲁克纳,凑成自己的“三B”。布鲁克纳是我年纪大了才慢慢喜欢上的,喜欢他的笨重和冗长,喜欢他的缓慢和固执。这一切,构成他的憨厚。得道者,要么天生才智过人,心有灵犀,要么满脑袋呆气,踏实而固执,近于愚笨。可见最近的路就是最远的路,而最远的路就是最近的路。最不可靠的,是既不够聪明,又不够笨。世人自矜的,就是这样的聪明。不过,我对布鲁克纳的喜爱,无法与对贝多芬和勃拉姆斯的相比,正像高适在我心目中不能和李白、杜甫相比一样。放在10年前,对于布鲁克纳动辄长达20多分钟的慢板,我是没什么耐心听的。现在,时间虽然并没有更丰裕,但我学会了从容,学会了等,学会为了几分钟辉煌壮丽的高潮,在几十分钟的轻抹慢捻中抽枝长叶。
    那天,在回程的地铁上,我听着勃拉姆斯的《第四交响曲》,读新买的第二和第三交响曲合集的唱片说明书。看到一处,乐不可支。
    勃拉姆斯是个创作态度极为严谨的人,对作品不厌修改,务求完美。他对贝多芬敬佩如神,家中供奉着一尊贝多芬的大理石胸像,俯瞰着他的写作之处。贝多芬的9首交响曲丰碑在前,朋友和民众都期待他踵武先哲,写出一样深刻庄严的作品。对此,勃拉姆斯感到压力很大。从1854年21岁时开始动笔,《第一交响曲》的完成,至少花掉了他14年时间,到1876年首演时,他已经43岁。
    《第一交响曲》的成就立即获得大批评家汉斯力克的肯定,彪罗称之为“贝多芬第十”。《第一交响曲》和贝多芬作品的密切联系是显而易见的,它和贝多芬的“第五”一样,都是强有力的c小调,结束于经由斗争而获得胜利的C大调,命运的动机也来自贝多芬的“第五”,而终曲的主题则和贝多芬“第九”的终曲如出一辙。当人们指出这一点时,实心眼的勃拉姆斯颇为郁闷,觉得这像在指责他“抄袭”。实际上,他引用贝多芬,意在表达对乐圣的敬意。
    使我觉得可乐的是他嘟嘟囔囔说出的那句话:“像贝多芬?傻瓜都看得出来。”
    《第二交响曲》不搞英雄与命运搏斗最后赢得胜利那一套,结果,人们说,这是勃拉姆斯的“田园交响曲”。事情还没完,刚正爽利的“第三”,又被比作贝多芬的“英雄”。只有最后一首,不那么容易听的“第四”,没法简单地套贝多芬了。“第四”沉郁而雄壮,和贝多芬的区别,好比杜甫和李白的区别。
    听勃拉姆斯,我想到《周易》的乾卦:刚健中正,像日月星辰的运行一样精确严密,像物理学基本定律一样气魄宏大,同时简洁优美。这一点,贝多芬也不见得处处都能做到。勃拉姆斯之后,则再无第二人。
    事实上,勃拉姆斯的音乐语言也像《周易大传》,精确,严密,刚劲,锐利,节奏明朗,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感,然而不失温暖和亲切。以散文作比,他非常接近韩愈,也有蒙田的精神。以诗作比,则秀丽大度如王维,织体绵密如老杜,胸襟恢宏如半山老人。有人说他骨子里是感伤的,比如在《第二交响曲》的第二乐章里。他的室内乐多半委婉深曲,不是欲说还休,而是始终保持节制。在勃拉姆斯这里,我终于明白:节制出于自尊,和矜持无关,节制是一种高贵。
    知道节制,勃拉姆斯有多少情绪,都能安排得像几何一样纯净。没有冗余,也不缺乏。在他的交响曲任一乐章的中途,我都无法停下来。不是沉迷于哀伤缠绵的旋律,而是他的音乐织体太强大,不可能撕裂打破。我走在路上,戴着耳机听,时时要为他的曲子多走一站路,只为把一章听完。
    有人对我说,你喜欢勃拉姆斯,是因为性格相似。勃拉姆斯漫画像
   
    勃拉姆斯的性格和习惯,常被提到的有几点:
    他和贝多芬一样热爱自然,喜爱在维也纳郊外的林中散步。他终身未娶,对小孩子有特殊感情,随身携带糖果,散发给他们。他不擅长和成人交往,他的学生古斯塔夫耶纳说,有人说他脾气不好,那是不准确的,勃拉姆斯是一个再可爱不过的人。他对朋友讲义气,很大方,自己的生活却很俭朴,尽管他成名后相当富裕。他住一套不大的公寓,乱糟糟地堆满了乐谱和书。一位管家替他清扫和做饭。他留大胡子,穿便宜的衣服,不穿袜子,人们常以此拿他开玩笑。他把很多钱用来资助朋友和学生,唯一的条件是要他们保密。
    和康德相似,勃拉姆斯的一些生活习惯终生不变,而且行动精确。比如说,维也纳的“红豪猪”酒馆,他每日必去。他走路时永远背着手。由此传下一幅漫画:勃拉姆斯负手而行,身边跟随着一只红色豪猪。
    《庄子·田子方》中有一则关于温伯雪子和孔子的故事。温伯雪子到齐国去,经过鲁国,鲁国人纷纷慕名求见,孔子也去了。见面,却不发一言。子路觉得奇怪,孔子解释说:“若夫人者,目击而道存矣,亦不可以容声矣。”
    还有一个故事。孔子见老聃,倾谈甚久,出来后,大有感叹,对颜回说:“我对世界的认识,不如醋缸里的小虫(醯鸡)。如果不是他老人家替我揭开盖子,我哪里能知道天地的真容。”
    敢于承认自己是醯鸡的人,是人中之杰。当有人“发其覆”的时候,他跃身而出,从此优游于大漠广野。旦暮之间,得遇发覆之人,是珍罕的缘分。但仅有缘分还不够。缘分到时,你必须早已准备好。这是双重的罕遇。
    如果没有缘分,怎么办?
    你自己破覆而出。
    勃拉姆斯和写圆舞曲的小约翰·施特劳斯是终生好友,就在他去世前,还挣扎着想去看施特劳斯轻歌剧《理性的女神》的首演。韩愈表达对孟郊的仰慕时说:“吾愿身为云,东野变为龙。四方上下逐东野,虽有离别无由逢。”勃拉姆斯推崇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说愿以一切所有换此一曲。他曾在为人签名时抄下《蓝色多瑙河》乐谱的开头几小节,后面注以“惜非勃拉姆斯所作”!
    至情至性之人,必有世俗难解之所为。认为凡事皆须有正当理由的人,纵然从蚂蚁成长为一列火车,他一生之全部所为,不如改变一朵花的颜色。
    (若子摘自百花文艺出版社《花屿小记》一书,本刊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