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中奖和未中奖的奖券会被分开存放,即使消费者未中奖,商家也能通过“暗箱操作”令其中奖。而在活动中只需以市场价的一二折就能买到的珠宝、玉石,实际成本价为几十元。此外,商家销售商品大部分是劣质的,而非假冒,即使消费者发现问题,往往也会被拒绝退货,陷入维权难的困境。
近日,消费保便接到了关于“消费者遭遇低价购买珠宝陷阱”的投诉,指“誉喜珠宝”虚假宣传,以消费满一定金额即可进行抽奖为由,故意抬高中奖奖品价格,然后通过补差价的名义变相销售,消费者往往会以高出原价好几倍的价格购买奖品,落入商家的营销套路。
消费保接到投诉后,试图联系“誉喜珠宝”,但企业并未对外提供任何联系方式,消费保通过多个渠道与企业进行联系,均未成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消费保支招
买卖双方应遵循自愿原则。商家通过“抽奖”方式进行促销,涉嫌采取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者第三方免费投诉平台(如消费保)进行投诉;
3、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