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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投的专家说法

时间:2024-10-28 03:02:46

在由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主办的2017(第五届)国际视野下的创新与资本论坛上,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科技金融税收促进专业委员会会长、原国家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副司长邓天佐,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秘书长郭戎、如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涌、中国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杜庆鑫、东方基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基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名誉会长、原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李春洪等围绕科技金融下的政策环境如何支持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行业健康发展的话题分别表达了各自的想法,他们这样说

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科技金融税收促进专业委员会会长、原国家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副司长邓天佐:政府应鼓励天使投资

关于科技金融,税收政策环境的看法:第一,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应该分开,现在证券投资有法可依,但用证券投资法来谈泛泛的股权投资会带来一些市场行为和监管上的冲突。股权投资就是高风险高回报,不能所有的风险都让社会和政府承担,这涉及到市场准入和监管,应该恢复它本身的规律,所有的法规、监管都要符合投资性质、投资链条。当市场很热的时候,政府就不要再插一脚。前几年创业环境遇冷时政府呼吁创业投资,尤其是国有创业公司应起骨干作用,大家应积极鼓励天使投资,重心前移,市场应与时俱进,适时调节,政府也要定好自己的位置。

中国目前是创新时代,创新发展战略的核心是科技创新,科技创新需要种子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包括产业和并购投资,目前最缺少的就是种子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种子投资无疑应是公共财政行为,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应该由政府解决。天使投资应该调动多元化投资,包括社会、政府、行业。现在要求天使投资备案是违背规律的事情,天使投资不是投资股票,它是股权投资的长期投资,不应该备案,也不应该考核,入门应该低门槛。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最主要的不是它应该有资质和身份,不应以公司制、合伙制或者个人投资来判断,而是要看它在做什么事,政策应该是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倾斜,不是说备案制了就应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此,税收应该逐渐分清,把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分开,把股权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并购投资划线。政府不仅应为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营造相应的政策环境,而且要以身作则去引导。初创企业往往被市场看不准,市场不乐于做的就应该公共财政去做,政府应该担当公共财政的职责去冒风险。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科技金融税收促进专业委员会会长、原国家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副司长邓天佐

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秘书长郭戎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有很多投资基金和政府的基金,但现在都有些变味了,出现很多母基金,大量搞产业投资、并购投资。种子投资和创业投资应该由政府率先示范,创造好的投资环境,发挥市场作用。为什么现在民间投资积极性不高?因为政府把市场挤占了,市场是一个生态系统,不是简单的一项政策就能改变。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包括保险资金,应把所有的金融工具链条打通,在不同的投资规律下面运用合适的工具。目前中央的表率作用不够,很多都是保守投资,没有引导市场。创业投资应该更往前,注重天使投资和种子投资,这点应该恢复到国家战略层面,恢复到股权投资的规律上来,构建科技金融的财税政策生态环境,并不能单一地讲投资,讲政策。

第二,今天税收问题已经预见到了,但还没有感受它的痛。目前科技圈、金融圈、税收圈互相之间不太融通,要把这三个圈纵向贯通,推动建立若干个创新高地,从源头到产业化落地。要把各种途径打穿,踢掉玻璃门,拆掉弹簧窗,做到融合融通。把各种金融工具,股权、债权、保险产融打通。

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秘书长郭戎:风险投资监管应防止逆向选择

科技金融事关中国未来建设科技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我认为在科技金融里,风险投资是核心工具。风险投资能发挥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的作用,完全得益于政府为它创造了自如的制度、机制,当制度、机制的前提不存在时,即使名为风险投资但已不存在风险投资的实质了。

1985年,在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第一次把风险投资引入中国。此后,中国一直致力于风险投资的环境、制度、机制、体制优化。特别是在2000年以后,包括证券法、公司法、合伙法都是为这个行业修订的,因为风险投资是战略性行业。那时风险投资全行业规模不到500亿人民币,大一点的信用社规模都比500亿多,但哪家信用社能做到让国家连续修订三部大法呢?显然是因为对行业的战略性安排。2016年9月,中国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什么颁布这个文件呢?我觉得它能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是对前期把风险投资视同为证券投资监管的回应,业界对这点意见非常大,因此,中央尽快出台了新制度。未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要扎扎实实落实,且不能变味、走味、漂移。确实,各个国家都把风险投资当成私募领域,而且是股权领域,只有证券监管才是监管,其实不是这样,在制度上我们要突破这个观念。目前从《刑法》、《民法》和《合伙法》都有一系列的制度,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把风险投资作为一种免予证券监管的制度安排。比如如果涉及到恶性欺诈,有《刑法》;涉及到因为合伙人侵害投资人利益的有《民法》;涉及到杠杆、财务方面的,有人民银行和国家银监会的规定。同时,要特别防止监管逆向选择,就是对老实、遵守纪律的好孩子实行重重制度监管,反而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群众没有有效的作为。因此,在证券领域应思考如何加强监管,因为风险投资都是合格投资者集合的投资,应该明确什么样的风险投资是免予证券监管的,但不是没有人管。此外,应加强对普通投资者的保护;加强对投资者的宣传;加强对一些欺诈事件线索举报的奖励力度,配合公安机关、法院把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管住,而不是让过去风险投资做得很好的机构去备案、考试、内部设立各种机构,导致增加它的经营成本。风险投资家的时间和风险投资机构的效率是最宝贵的资源,政策一定要配置好这个资源,而不是把这个资源浪费在一些无意义的事情和环节上。如山投资管理限公司董事长王涌

中国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杜庆鑫如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涌:应降低风投企业的缴税比例

创业投资是创业创新的推进器,也是转型升级的助推器,特别是在当前降杠杆、降风险的情况下,创投会增加直接融资,将整个社会的杠杆风险有效结合,同时也是中国追赶欧美、振兴科技、振兴国家非常重要的途径。但是,到现在为止,创业投资有一点忧伤,好像全社会都认为创投行业很赚钱,其实创投行业远不如房地产行业收益高,美国创投行业能够有20%的回报就非常高了。目前国内有大量机构在宣传、募资,宣传公司的成绩,哪个项目增长了多少倍等等,让大家知道这个机构做了这么多倍数,但其实该机构内大部分的项目都是失败的。如果一个VC机构,只有一亿规模的基金,成功投到一个典型项目上增值10~20倍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但通常的情况是,一个亿的基金规模会投10个项目,其中约有七个项目失败,两个失败持平,一个项目成功,可能这个成功项目从本金上就能覆盖整个公司的资本金了。但是,现在要分两种场景来看,第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亿的基金去投10个项目,大部分都失败的情况下税收会如何呢?失败的项目不用纳税,成功的项目在资本市场退出时,会有6%的增值税,然后退出时成本抵扣,假如退出来一个亿,成本是一千万,九千万里纳税25%,余下的分红给股东,如果是自然人有20%的利得税,一路下来基金没有赚到多少钱,如果能增值到20倍还好一点。创投行业的税收极其高,税收负担远远高于现在国家限制的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是在每个项目清算以后,所有的材料抵扣以后,再按房子卖出去的部分比例分担税率。创投业的税率太高是中国的严重问题,做机构投资的还不如个人去投,没有个人所得税,没有增值税,只有20%的税收,股票抛了以后,账面上的税就自动被证券公司扣走。

因此,目前政策不是在引导机构投资,而是在引导个人投资,但只有机构才是专业的投资力量。政策要适应差别化政策,股权投资里也得分创业投资、VC、直接投资,应与一般的并购基金和定增基金区别对待,政策不能一刀切,把国家需要培育的增长点切掉了。对于创投业的税收问题,我觉得凡是投资高科技企业或中小型高新技术的行业,应执行优惠政策,从原来25%的所得税下降到与高新技术企业一样15%的所得税,其他的政策税免掉。此外,应实行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包括其他部门的政策,比如工商,现在工商竟然不能登记投资高科技行业的机构,注册不了,北京不能,上海也不能,这个政策应该放开。东方基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基刚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名誉会长、原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原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中国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杜庆鑫:政府兜底会降低险资投入创投业门槛

保险资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可能比较关注二级市场,上市公司,包括监管部门都对保险资金提出了很多监管要求。保险资金体量比较大,资产配置会更多投向固定收益类产品。诸如:债券、国债、银行的协议存款。明股实债的产品在保险资金配置里占到80%的比例,剩下的20%里有公开市场的股票,股票型基金约占10%,还有一些另类投资,包括不动产和境外投资。总体上,保险资金配置做PE、VC相对投得较少,这是整个行业的资金特点。但是,国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进入创业投资采取支持态度,早在2007年,国家保监会和科技部关于保险资金怎样进入创业资金联合发过文件,不仅关乎资金进入创投业,更多是从保险产品的角度考虑怎样能够支持新兴行业以及战略性行业在种子、初创期的发展。

保险现在发挥了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保险产品能够支持类似VC、PE的新兴企业、行业的发展,这一块主要牵扯到财产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一些保险产品,包括重大装备首台套机组保险;运营过程中的信用保证保险,保证营业中断的损失保险。这一类保险目前已经在一些地区做得非常有特色,地方政府也会给予补贴以及一些相关政策。除了在基金里投入一部分引导基金,同时对保险产品将来出现赔付时,政府会在超过保险公司赔付线以上的部分提供一定的兜底责任,这就减轻了保险公司承担承保的风险。保险公司有一个底线,但政府兜底就意味着降低了保险参与投入到初创企业的门槛,使得商业性保险公司能够参与到风投行业中,全国已有不少地方政府采取了类似做法。另一方面,现在保险资管公司在投资上也在和一些地方政府合作,设立一些股贷联动,包括夹层基金的方式投入到前期行业中,开发一些产品可以同时起到保险、投资和贷款三项功能,投、贷、保相互打通。利用保险机制和地方政府的兜底责任以及专业的投资判断,使产业链在投资领域里能够打通,最终能够支持类似企业的发展。

保险机构在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领域里,保险资金是最保险、稳健的资金,国家保监会的监管也非常稳健。但保险业有一个指标,险资涉及创业投资的规模不超过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目前来看还远没达到2%,主要原因来自保险公司自身的专业投资能力以及投资偏好,同时也和政策环境有关系。但是,当前各方面都在关注创投领域,相信2%的占比会早日实现。

东方基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基刚:要动态,系统性地看待退出

在中国做风险投资,退出是多年来一直摆在所有从业者面前挥之不去的大问题。退出的渠道不畅,导致募、投、管三个环节都受到巨大影响。要把退出环节做好,实际在早期募资和投资环节就要做好结构性安排。中国目前绝大部分投资机构都是通过IPO实现投资退出,但中国的IPO政策经常不稳定,政策上变化很大,很难预测,临时性调节措施太多,没有办法做精确预测。而基金又是有年限的,到了一定年限又面临巨大的投资者赎回和解散压力。据我的实践经验来看,做好退出应集中关注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在基金早期设计时就要根据基金发起所针对的主攻方向、它所承载的周期、以及国家大的经济周期做一个精准预判,退出周期最好能够跟国家的经济繁荣期产生一些关联。

第二,要与拥有最广泛退出通道的众多上市公司做互动,中国目前绝大部分项目退出的最有效手段是并购和资产重组,可以先投,投到一定阶段再找谁是最合格的退出通道,在投资时对行业、对细分的主流做好预判,与掌握退出通道的上市公司做好相互联动、价值链互补、战术上的相互回应,这样在退出时会比较有把握。

第三,拓宽退出通道,最好以产业链的集中度整合做好关联。早期投资结构中最好拿到该行业主要的专业上市公司,假如投入可以拿到一定的份额,给已经拥有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人,退出通道就会相对容易一点。

第四,国家要给予拓宽退出通道的大力支持。并购过程涉及到复杂的审批,以及金融杠杆的支持。国际上的并购基金已经是完善的链条体系,但中国的并购专项基金发展严重不足,相对的法律法规也非常薄弱。此外,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领域,政府的手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东西,真正该管的又没有管住,该管的就是非法集资,这条几乎覆盖所有该管的内容。

第五,财税政策上应算大账,不要算小账,因为要改变目前中国整体融资结构中,间接融资比例过高,直接融资严重不足的局面。一个直接融资带来的是资金背后的各种管理、市场、品牌、人才等创新要素全方位的配置,这种工作应该放到主要位置。直接融资是和管理层的直接利益相关联。而间接融资是大量的银行或者借债给管理层,这与项目的主导方发展利益不一致,项目哪怕再好,但出资方不能没有任何回报。因此,在整个风险投资体系里应该加大直接投资比例,而直接投资的比例应该在财税、金融等一系列的退出渠道里得到支持。

第六,中国有大量的国有企业、各种平台公司、地方政府公司都一窝蜂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这些公司的决策效益和对企业微观管理的微观干预,让企业效率受到了极大影响。跟政府或太过强势的非专业性投资机构合作时要小心,效率决定一切。中国很多创新公司,不在于他有多优秀,而在于投得有多快,只有足够快才有对行业优势的把握能力。

第七,应加强对政府机关评价体系的建设,好比原来那么多黑车,就因加了一个用户评价功能,整个市场一下就规范起来了。政府的过度作为会让市场化的从业人员感觉到非常恐慌。常常一个官方背景的基金一跳出来就是几百亿、几千亿,而市场化的很多优秀机构,哪怕是从摩根、高盛出来的管理团队募集十亿都感觉严重不到位。资源严重错配,而后很多资源就都会配置到无效的重复建设中,导致中国的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面临结构性的产能过剩,获取不了融资能力。目前各级政府涌现出的上千亿规模的基金有好几个,但投资需要市场性的专业预判,把大量资金交给没有判断能力的人手里,能管好吗?

总之,要动态,系统性地看待退出,这样在未来的退出通道过程中才会有确定性。我同意给予风投行业特殊的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很多都是创投和天使投资孵化出来的,所以产业政策的发展来自于全行业的共同评判。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名誉会长、原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原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政府应为创投行业提供良好的制度空间

中国经济目前进入新常态,要转型升级,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归根结底就是要做好两件事,一是科技创新,二是资本创新。这两个翅膀或两个轮子要配合好,不然起不到任何作用。在资本创新里,我认为创投行业非常重要,国际上美国有硅谷,以色列、加拿大在创投方面做得非常好,中国应该好好借鉴这些成功经验,鼓励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提供良好的制度空间非常重要,政府的监管应作为推手鼓励各种各样的投资进来,这需要整个行业共同努力,来呼吁政府进一步的完善关于创业投资领域里的相关政策,共同推动创投行业的发展,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摄影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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