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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政策下官民良性互动研究

时间:2024-10-19 06:18:23

基于2县3镇7村18个典型案例与152份对贫困户的问卷,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扶贫干部和贫困户的行为,以及外部环境因素,来解释精准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官民互动不良的原因,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旨在优化扶贫干部和扶贫户的互动方式,提高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效率。

一、关于精准扶贫的研究现状精准扶贫政策从试点到大面积推广,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今剩下的大多是老弱病残,但也不乏“等靠要”之类的硬骨头,真正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之时,仅仅关注产业扶贫等硬件措施,而不注重人的复杂心理等因素,已经远不能适应精准扶贫的要求。

自精准扶贫政策提出后,国内关于精准扶贫的探讨如火如荼,目前知网上关于精准扶贫的文献已有2万余篇。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精准扶贫中的不精准问题进行探讨,认为当前精准识别存在问题,并立足于基层组织的视角进行剖析;对精准扶贫政策的外在困境进行针对性解决,还有相关学者对扶贫绩效进行了专门研究,设计出一整套精准扶贫指标;认为精准扶贫工作模式与机制建构仍需改革创新,精准扶贫的具体实施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完善;聚焦于产业扶贫,总结地区特色产业扶贫模式;认为教育扶贫是当前扶贫开发新阶段的主要路径和措施,并提出教育扶贫与当前制度、思维、扶贫主体等存在矛盾与问题;从贫困户行为角度出发,从国家、农户自身角度阐明村民争当贫困户的原因;在贫困户行为基础上,强调完善发展型生计和保障型生计支持政策,实现贫困户自身的造血能力;鉴于贫困户行为多元化,提出农业资源分配合理化。

近几年来,有关精准扶贫的研究虽多,但是从知网和万方等数据库查询到的结果可知,基于研究政府及贫困户的行为作出的政府和贫困户互动关系的相关研究则极少。本文从社会学与管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以期能有效地解决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官民互动的问题。

二、问题表现及其原因(一)官民沟通存在的问题

1.扶贫干部工作方式不当。表现为扶贫干部无暇解释或者无法说服贫困户。部分扶贫干部默认“跟他们说了也不懂,干脆简单点”。镇政府的扶贫干部,对于村庄的“等靠要”贫困户,表现出不耐烦的心态,认为只能采取兜底的方法。

2.贫困户单方的表达障碍。部分贫困户要么默不作声积攒埋怨,要么采取极端的方式。

3.部分贫困户主体意识不强。部分贫困户不知道、不参与扶贫政策的实施,“等靠要”惰性思想严重。这种贫困户认为扶贫就是给钱,扶贫就是国家“给我”脱贫而非“助我”脱贫。他们极容易“摇摆脱贫”,即在贫困线上摇摆,脱贫后易返贫。

4.官民难以达成共识。如,在扶贫过程中,部分贫困户动不动就上访、打市长热线,存在“不给就闹”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

1.贫困户方面。第一,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许多贫困人口由于受教育程度和生活环境的影响,形成了懒于工作、依赖福利的习惯,他们将“国家给我脱贫”视为理所应当,认为国家有义务“给”而不是“助”他脱贫。数据分析显示,有接近50%的贫困户认为国家应该直接给钱。

第二,贫困户眼光短浅、倾向于“看得见摸得着”的短期收益心理。养鸡计划中的鸡成为了贫困户的盘中餐,鸡“越养越少”。“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在调研中,部分贫困户更喜欢将光伏发电板安置在自己屋顶而非安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他们觉得这样“更踏实”。

第三,“不患贫而患不均”心理导致恶性互动。当一部分贫困户内心的压抑碰触到导火索——比如看到村里比自己条件好的村民的房屋重盖了,就会爆发出来。在此种情况下,有的贫困户会和关系好的邻里讨论,觉得吃亏时便会去找扶贫干部讨说法,一旦在扶贫干部这里得不到满足,就会发生种种纠纷乃至冲突。

2.扶贫干部方面。第一,任务重压力大使得扶贫干部身心俱疲。扶贫干部在本身的工作外,还有填表、汇报、总结数字等工作。基层组织要接受来自国家与农民的双重压力和监督。在双重挤压之下,扶贫干部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产业、数据及项目上,利用各种方式去申请资金、资源,以产生良好政绩,这就导致在与贫困户的沟通上做的工作不够。

第二,扶贫干部难以取得贫困户信任,公信力不足。长期以来的扶贫工作中,难免发生一些扶贫干部贪污受贿的小概率事件,但是这种小概率事件经过村里饭前酒后的议论传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再加上之前的扶贫工作存在“一阵风”的情况,部分贫困户对当前的扶贫工作并不抱有信心。

第三,扶贫资源分配不均,基层政府之间实际上处于竞争之中。镇政府往往以特色优势项目建设为理由,向省里申请项目资金。基层政府分配资源时,着重考虑的是发挥优势、避开劣势。因此基层政府往往将重心放在整体,就是能脱贫的以最快速度脱贫,不能脱贫的用申请到的资金实现兜底脱贫。

3.地方扶贫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规章制度不健全。对贫困户确认、退出的公示没有具体的规定,导致公示方式方法存在问题。

三、政策建议(一)扶贫干部的角度

对贫困户脱贫进行必要的考核或兑现承诺;大力开展文化扶贫,唤起贫困户脱贫动力;基层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冲突是政治沟通的常态;塑造公平正义、积极向上的氛围,破解盲目攀比等不良倾向;利用舆论和道德的监督与制约,促使贫困户积极脱贫。

(二)社工介入模式

社会工作者因其专业优势,在介入社区或贫困村时能够发挥其在与贫困户沟通、调节贫困户的压抑性失声、宣传助人自助激发脱贫意识、增强贫困户生计能力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可以采取“委托—代理”型、“协作—互助”型、“外展—介入”型三种路径介入精准扶贫。

(三)法律制度角度

完善贫困户可持续脱贫制度,保证相关制度详细透明,完善产业扶贫规章;完善扶贫法律规章,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贫困户评选与退出操作流程;完善干部的扶贫政绩考核制度。

四、结语总而言之,政府应找到一个平衡点,使得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不仅仅具有政策上的合法性,还具有在农村伦理中的合理性,使得政府行为能够为贫困户所理解。通过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扶贫过程中的行为,使得扶贫干部的行为有依据,减少脱贫工作的阻力。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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