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工作群本为工作而建立,方便企业管理员工、发布信息、工作沟通等现实需求,能够高效率解决工作问题,深受企业和单位的欢迎。不过,企业将“工作微信”的时间延伸至员工下班后,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强制性要求员工汇报工作、加班等,属于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然而,现在企业与员工的地位不平等,劳动者的经济压力过大,要顾及到养家糊口、职业前景、打击报复等多方面因素,往往屈服于“工作微信”的不合理要求之下。
科技以人为本,理应为劳动者提供便利,减轻劳动负担。可现实中,企业利用“工作微信”将劳动者时间和精力无限制占用,实则背离了科技发展的初衷。因此,监管部门应禁止“工作微信”的泛滥使用,对侵权单位依法处罚。对于“工作微信”的使用规则,各方也可充分探讨,划定合理界限,将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严格区分开,避免过界侵权。
□9月19日《新快报》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