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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资盖销后还能延期使用的“首日封”

时间:2024-11-08 04:05:54


    文/王正阳

对不少集邮人喜爱收藏的首日封而言,国内、国外邮政部门对其交寄的规定有所不同。比如美国邮政规定,首日封不仅可以在邮票发行当天邮寄,而且通常还有60天的准寄期限,即在某套新邮发行后的60天内,贴该套邮票的信封都可以享受“首日实寄”待遇。而澳大利亚邮政对首发当天未能寄发的纪念戳销票首日封则采取了变通方式,准予延期使用,其上所贴邮资视为有效。

以上办法在国内则行不通。中国邮政规定,由邮政部门、邮票公司等官方印制发行、用特制首日纪念戳盖销邮票的首日封,限于邮票发行当日在当地实寄。也就是说,邮资盖销了纪念戳后的封片,必须在纪念戳标明时间的当天寄出。否则,该封片所贴邮资失效。

虽然规定如此,但由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原因(例如邮局相关人员的疏忽),上面所说情况也时有例外—

图1是湖北省邮票公司、宜昌市邮票公司联合发行的HB·FJF89-2“长江的明珠—葛洲坝”风景日戳启用纪念封,所贴面值8分的普22长城邮票已被1989年6月15日启用的“长江葛洲坝”风景戳盖销。近3年过去后,它有幸被1992年3月22日召开的“钟祥县集邮协会1991年年会”组织者看中,作为该年会纪念封发往各地。此封4月1日正常投递,其背面清晰地销有“湖北武汉1992.4.1.16.430022”投递戳。

如果说上述纪念封是在集邮领域中互寄,具有一定的“照顾”性质。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另一枚完全不具备“照顾”可能的自然实寄封:这是中国邮票总公司于1993年6月15日发行的《竹子》特种邮票首日封,其上所贴30分和40分两枚“竹子”邮票已盖销了“1993.6.15.北京”纪念邮戳,也是一枚只能于首发当天在北京市范围内才能实寄的首日封。有趣的是,这枚邮资失效的“官白封”在两年零三个月后被湖北省洪湖市的一位老乡派上新用场:1995年10月2日,此封经邮政编码为433201的湖北洪湖白庙邮局盖销当天日戳(此戳被真切地定格在两年多之前盖销的纪念戳旁,图3)发出。其背面销有清晰的“湖北武汉1995.10.4.16.430030”投递戳。

不可否认的是,以上邮品的出现,是由于有关邮政人员业务不熟悉,或者是注意力不集中所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然而,正是这种自然产生、邮路清晰、戳记完整的实寄封,真实地反映了一段历史,在中国邮政史上留下可遇不可求的足迹。在成就它们不凡之时,也为集邮者留下一些饶有趣味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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