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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多样的邮票发行公告(通告)

时间:2024-11-08 02: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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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年以来,在邮票发行之前,我国邮票发行主管部门或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会对外公开发布有关邮票发行的文件,目的是向公众预告发行邮票的消息、介绍邮票的内容和相关资料信息。

对邮票的发行,一般采用公告或通告形式进行对外或对内公布。在修订版《中国集邮大辞典》中,发行公告是“由国家邮票发行部门或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对外公开发布的有关邮票发行的文件”,而发行通告是“邮票发行的主管部门向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发布的有关邮票发行的业务文件”。从《中国集邮大辞典》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发行公告”和“发行通告”,一个以对外为主,一个以对内为主。近些年我国新邮发行通告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各省(区、市)邮政分公司集邮部门,再由省(区、市)邮政集邮部门将邮票发行通告下发至各分支机构,对外进行宣传、告知。

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邮票发行公告由邮电部邮票发行主管部门负责发文。1990年2月前,邮票发行由邮票发行局负责,对邮票发行的文件由邮电部邮政总局采用邮票[19××]××号《关于发行〈××〉××的通知》形式下发;1990年2月14日,邮电部将中国集邮总公司与邮票发行局合并,组建中国邮票总公司,邮资票品的发行管理职能也并入中国邮票总公司。1993年11月,邮电部决定将中国邮票总公司改名为中国集邮总公司。原中国邮票总公司担负的邮资票品的发行管理职能,邮资票品的组稿、设计、印刷和对邮票厂的管理,以及各类邮资票品计划分配,集邮业务管理等项工作,分别划归邮电部邮政司、邮政总局、邮票印制局等相关部门。邮票发行的正式文件仍由邮电部邮政总局发,但文号发生了变化,改为邮政[19××]××号《关于发行〈××〉纪念(特种)邮票的通知》的形式,通知内容很简单,仅提供邮票的名称、志号、图别、面值、规格、发行日期、印制厂家等基本信息。当时,除下发红头文件外,邮票发行部门还向各省邮票公司下发对内的黑体字《发行通告》,该通告除邮票的名称、志号、图别等内容外,还增加了邮票的类别、邮票设计者、整版枚数等内容,更可贵的是此《发行通告》还对该套邮票的背景内容作了简单介绍,为各省(区、市)邮票公司开发集邮品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依据。在1990年中国邮票总公司成立前,此《发行通告》是以邮票发行局的名义下发的,1990年下半年后,对内的《发行通告》则以中国邮票总公司的名义发布,但当年下半年以邮票发行局名义下发的《发行通告》仍然保留存在,直至当年底。笔者认为,此对内的黑体字《发行通告》非常好,既较完整介绍了将发行邮票的相关内容,也提供该套邮票的背景资料,这一做法如能恢复,能有针对性地提前为各省集邮经营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技术参数和背景资料,是邮票发行部门服务基层的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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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95年左右,当时邮电部对集邮业务经营管理的内部职能进行调整,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邮票发行文件,虽然仍采用《关于发行〈××〉纪念(特种)邮票的通知》,但文号改为邮司[19××]××号,由邮电部邮政司行文。

1997年8月,邮电部决定强化邮政总局的职能,中国集邮总公司纳入邮政总局归口管理。1998年3月在原电子工业部和邮电部的基础上,国务院开始组建新的信息产业部,4月新成立的信息产业部下发《邮电分营指导意见》,国家邮政局正式挂牌,邮电开始分营。从1998年起,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邮票发行公告,仍采用《关于发行〈××〉纪念(特种)邮票的通知》形式,但发文主体再一次发生了变化,改由国家邮政局行文,文号改为国邮[19××]××号。

自2002年底开始,原国家邮政局对邮票发行采用“国家邮政局公报”形式对社会发布,此形式一直沿用至2006年底。2006年9月,邮政政企分开,2007年1月29日,重组后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正式挂牌,自2007年发行的新邮起,国家邮政局一般在新邮发行前几天,在其官网公布邮票发行资料,但也有多种形式,开始只提供志号、名称和图稿。

2008年下半年起,国家邮政局在其官网除公布邮票志号、名称和图稿外,以非正式文件形式又恢复公布所发行邮票的其他详细资料,只是在正文开头增加“国家邮政局定于××年××月××日发行《××》纪念(特种)邮票。详情如下:”。此形式延续至2009年9月发行的2009-23《京杭大运河》为止。当年第4季度发行的邮票,当时国家邮政局未提前发布相关邮票发行信息,而是到2010年1月再回头对2009年第4季度的邮票发行信息给予补报,但正文开头将“国家邮政局定于”几字去掉了,直接为“2009年10月16日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纪念邮票1套2枚,小全张1枚。详情如下:”,同时,把正文中最后的内容“出售办法:自发行之日起,在全国各地邮局出售,出售期限6个月”也删除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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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从2010年起,在国家邮政局官网,对新发行的邮票,正文又变为“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报送的信息,2010年1月5日发行《庚寅年》特种邮票1套1枚,小本票1本。详情如下:”。自2010年下半年后,在国家邮政局官网中,对新发行的邮票,正文开头第一句“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报送的信息”改为“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提供的信息”,其他照旧。

到2012年3月,从2012-5《太平鸟与和平鸽》邮票发行开始,在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的“新邮赏析”中正文开头又发生了变化,变成了“根据2012年纪特邮票发行计划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提供的信息,中国邮政定于2012年3月20日发行《太平鸟与和平鸽》特种邮票1套2枚(与以色列联合发行)。详情如下:”。但2013年1月至2013年4月间,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的“新邮赏析”中正文开头又恢复2012年3月前的提法—“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提供的信息,中国邮政定于2013年××月××日发行××邮票1套×枚。详情如下:”。到2013年5月,自特8-2013《齐心协力抗震救灾》邮票发行,国家邮政局官网中对新发行的邮票正文开头再一次发生了变化,正文开头改为“经国家邮政局审定,中国邮政定于2013年5月3日特别发行《齐心协力抗震救灾》邮票1套1枚。详情如下:”。在国家邮政局官网中,以此形式发布的新邮发行信息一直保留至今。

自2010年开始,邮票发行通告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文件形式发布,名称改为《关于发行〈××〉纪念(特种)邮票的通告》,文号则改为“中国邮政通告[20××]××号”,此发文形式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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