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有人对“避讳”作了划分,说“避讳”有国讳、家讳、个人讳,言讳、事讳、名讳等,其中“名讳”最突出。“名讳”指的是不能直接触犯尊者、亲者、贤者以及长者的名字,如有触犯就是不尊、不孝。从古至今,人们尽管不把“避讳”挂在嘴边,但仍然不直接道出尊、长者的名字,家庭内外都是这样。不过,现在人们即使没有做到“名讳”,一般也不会产生太严重的后果,古代就不一样了,弄不好会掉脑袋。如明代朱元璋不仅有“名讳”,而且讳与他人生经历相关的一些词。因朱元璋做过和尚,和尚是剃光头的,所以讳“光”,和尚又叫僧人,所以连“生”“笙”都要避讳。这当然是很荒唐的事。为此也有一些笑柄,成为人们茶馀饭后的谈资。听说南宋钱良臣的儿子读书避讳,读书时遇书中的“良臣”二字,就改读为“爹爹”,含有他爹是“良臣”之意。一天,他的儿子读《孟子》,读到“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的时候,依循他的避讳法,把这一句读成了“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成为笑柄。
唐代有件“避讳”的事,留下了一篇不朽的文章,常为人道,这就是韩愈的《讳辩》。但读《讳辩》,令人感慨唏嘘,实在是笑不起来。
唐宪宗元和四年(809),韩愈作《讳辩》为诗人李贺辩解。李贺生于790年,字长吉,福昌(今河南宜阳)人,比韩愈小二十二岁。相传李贺七岁时诗就写得很好,韩愈和门下弟子皇甫湜读了他的诗以后,惊讶地说:“如果这诗是古人写的,我们可能会不知道;如果是现在人写的,一定得去见见这个人。”皇甫湜也不是等闲之辈,他素有“不羁之才”,曾在韩愈门下学习古文。两人相约到李贺家,没想到李贺当时还是个扎着小辫的孩子。韩愈和皇甫湜不相信李贺居然能写出诗来,让李贺现场再作一首诗,李贺提笔写了一首《高轩过》,称赞韩愈和皇甫湜是“东京才子”“文章巨公”,诗中有“笔补造化天无功”这样的佳句。诗的最后李贺说:“庞眉书客感秋蓬,谁知死草生华风。我今垂翅附冥鸿,他日不羞蛇作龙。”表示自己有一天会得到他们的提携,终成良才。这使韩愈和皇甫湜大吃一惊,他们请李贺到自己的府上,后来传说李贺还曾携诗《雁门太守行》去拜见韩愈,本来宽带休息的韩愈读了他的诗很受感动,来不及系好衣带,急请李贺进府。
就是这个李贺,据《新唐书》本传载,“为人纤瘦,通眉,长指爪,能疾书。每旦日出,骑弱马,从小奚奴,背古锦囊,遇所得,书投囊中。未始先立题然后为诗,如他人牵合程课者。及暮归,足成之。非大醉、吊丧日率如此,过亦不甚省。母使婢探囊中,见所书多,即怒曰:‘是儿要呕出心乃已耳!’”这段记载让人想到李贺的模样,一个清瘦的年轻人每天清晨骑着一匹瘦弱的马,身后跟着小书童,背着一个锦囊,一路走来,心有所感就迅速写下来,扔在锦囊里,傍晚回到家中,再把白天偶得的诗句补充完成。他天天如此,除非是自己喝得大醉写不成诗或者是遇上了吊丧日不宜作诗。李贺的母亲曾要婢女看他锦囊中所写的诗句,发现写了很多,生气地说:“这小子是要呕出心来才会停下来不写诗的。”李贺的诗写得很好,后人称赞,常把他和王维、李白、杜甫相提并论,称其为“诗鬼”。这“诗鬼”的评价,虽因他诗中喜用“鬼”字,但也是他诗风“奇诡”的象征。
李贺有诗才,也有进入仕途的想法,他曾参加过河南府试,并写了《河南府试十二月乐词》,韩愈当时任河南县令,设宴款待过河南府秀才,写了《宴河南府秀才》一诗。就在这前后,韩愈给李贺写信,鼓励名列举子的他赴京参加进士考试,没想到李贺遭遇同时参加进士考试的其他举子即“争名者”的妒嫉,以李贺当避父讳为由,说进士之“进”和他父亲名“晋肃”之“晋”同音,李贺需避讳,不能参加进士考试。“避讳”的难题,成为李贺命运之坎,迈过去可能仕途光明;迈不过去,可能只能做一个诗人。韩愈听人议论,为李贺抱不平,专门写了这篇《讳辩》。
韩愈在《讳辩》里开门见山地说:“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这番叙说显然是告诉人们他作《讳辩》的原由。一时间世俗的批评声之大,指责之盛可从韩愈说的“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看出来。韩愈为李贺不当“避讳”辩说,是逆社会批评而动的。
韩愈作《讳辩》面对的是社会的普遍批评,同样需要不小的勇气。韩愈借自己的门人皇甫湜把这事说得很严重,说您韩愈先生如果辩不清楚,那和李贺一样会受到社会的斥责。韩愈以此为“讳辩”的说理前提。
韩愈没有绕圈子,称“律曰:‘二名不偏讳。’”这“律”说的是礼制。《礼记·曲礼上》说:“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这是怎么回事呢?“嫌名”是同音或近音之名,“偏讳”的“偏”通“遍”,说的是二名全避讳。韩愈说礼制很明确,“二名不偏讳”,他引了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徵”。“徵在”是春秋时孔子母亲的名字,郑玄解释得很清楚,避“徵”的讳就不避“在”的讳,避“在”的讳就不避“徵”的讳。以此推理,李贺的父亲叫晋肃,只要避了“肃”讳,就可以不避“晋”的讳。这是一层意思。第二层意思是“不讳嫌名”,也有先例,如“禹”与“雨”、“丘”与“蓲”,音相同或相近是不避讳的,那么李贺考进士,虽然“进”与“晋”同音也是可以不避讳的。韩愈引用礼制、经典作为自己辩说的依据,言之凿凿:“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是呀,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按前人的解释,既没有违反“二名律”,也没有违反“嫌名律”,为什么就不能参加进士考试呢?韩愈就此又往前推论了一步,愤愤地说:“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他说出这话,实在是有太多的不平,既为李贺的遭遇鸣不平,又有对世人过分遵从避讳礼制的不平。
说到这里,韩愈《讳辩》一文的根本意思可谓说完了,这一段是据“律”而论,随之他行文再生波澜,回头来说古道今,检讨“避讳”这档子事,看先辈是怎样在做。
先说古代的“避讳”吧。韩愈设问:“夫讳始于何时?”然后自己作答道:“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这段辩说是据“经”而论,他在这里设置了一个前提,即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难道不是周公、孔子吗?这“法制”不是法家崇尚的治国之“法”,而是儒家的礼,韩愈继承儒学的道统,坚执儒学,抬出周公和孔子,要让自己的辩驳更有力量。
韩愈说的“周公作诗不讳”指的是《诗经·周颂·雍》的“燕及皇天,克昌厥后”,其“昌”不讳其父名“昌”;《诗经·周颂·噫嘻》的“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不讳其兄名“发”(他没顾及《周颂》的作者是否真的是“周公”);《春秋》素好讥评,既有公开的,又有隐含的。后者把批评寄托在字里行间,被人称为“春秋笔法”。韩愈说,《春秋》不批评不避讳音近的字,有人举例说,如卫桓公名“完”,“完”与“桓”音近,《春秋》没有说什么。随后韩愈说康昭王不避其祖名“钊”,曾子不讳其父名“皙”,还有“骐期”“杜度”又该怎样避讳?如果要避讳,恐怕连姓都不能用了。他还说了汉武帝、吕太后不避嫌名,依然是言论凿凿。
韩愈的话还没有完。他说,当今之世的朝廷奏章、皇帝诏书,是按世俗的“避讳”规则在避讳吗?奏章、诏书里有“浒”“势”“秉”“机”这样的字。用“浒”时,为什么不避唐太祖之名“虎”?用“势”时,为什么不避唐太宗之名“世”?用“秉”时,为什么不避唐世祖之名“昞”?用“机”时,为什么不避唐玄宗之名“隆基”?只有哪些人在避讳呢?只有宦官、宫妾避讳,因为唐代宗名“豫”,所以他们不敢称“谕”;因为唐玄宗名“隆基”,所以他们不敢称“机”。韩愈说出这样的话来,显然看不起宦官、宫妾,这些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很低,宫妾类同侍女,自不待言。就是宦官,身体亏缺,也很为人瞧不起。西汉时,汉文帝坐车去看母亲,让宦官赵谈陪乘。郎中袁盎上前谏道:“臣闻天子所与共六尺舆者,皆天下豪英,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之馀共载?”于是汉文帝令赵谈下车了。韩愈没有明说,但在“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里说士君子当守的是律法、经典、朝章,怎么能够把自己等同于宦官、宫妾呢?韩愈觉得自己的话很有道理,所以他提出“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他的结论是李贺举进士是完全可以的。不信,有经、律、国家之典为证。
从古及今,韩愈的话到这儿又可谓说完了,但他拎起前面的话题,反问道:“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曾参事奉父母,相传毕恭毕敬,是世人事奉父母者的楷模;周公、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圣人,为后人敬仰。在韩愈的时代有谁做人能够做到他们那样的境界?韩愈这样说,也是基于自己的儒学立场。但曾参、周公、孔子为后人普遍称道,以他们为榜样也是真的。既然这样,韩愈说了:“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他的意思是,你们这些讲究避讳的人不努力学习曾参、周公和孔子,只求避讳亲人之名,在避讳上超过曾参、周公和孔子,真是糊涂呀!实际上,你们不可能超过曾参、周公、孔子,只是把自己等同于宦官、宫妾,难道“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韩愈十分愤激,说的这些话掷地有声。其实,韩愈在那避讳的时代也不是完全反对避讳,而是说避讳不要过于拘泥,前代圣贤都是如此,我们何苦要自取禁锢呢?所以他对当时讲避讳者的“和而唱之,同然一辞”很不以为然。
清人吴楚材、吴调侯在《古文观止》里对韩愈《讳辩》文法评价很高,他们说韩愈这篇文章:“前分律、经、典三段,后尾抱前,婉畅显快,反反复复,如大海回风,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尽是设疑两可之辞,待智者自择。”并称道他与别人文法的不同。诚然,《讳辩》写得很好,在设问而据律、经、典以辩中,尽显韩愈善辩的风采和为文的波澜曲折,但他的善辩不足以改变世俗讲避讳,既要避真名又要避嫌名及二名遍讳的现实,李贺终究因为“避讳”没能参加进士考试,为此忧郁不乐。李贺后来做过协律郎,自然仍是人生失意,二十七岁时因病与世长辞。有人说他的抑郁而终,与他因避讳未能参加进士考试大有关系。
李贺的诗写得很好,《新唐书·李贺传》说他“辞尚奇诡,所得皆惊迈,绝去翰墨畦径,当时无能效者”。这对李贺诗是很高的评价。李贺因诗而有了史名,这使我想起韩愈在《柳子厚墓志铭》中评说柳宗元的一句话:“然子厚斥不久,穷不极,虽有出于人,其文学辞章,必不能自力,以致必传于后如今,无疑也。虽使子厚得所愿,为将相于一时,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这话说的是:如果柳宗元不是遭遇贬谪流放的时间长,不是人生失意到了极点,他的文章一定不能达到这样高的境地而流传于后世。如果他人生得意,出将入相,用他将相的显赫来换他的文章流传后世,二者谁是得谁是失呢?韩愈说一定有能明辨的,他没有下结论,但这样设问,结论就在其中了。他是说,入仕途官至将相也不及撰写文章流传于后世。对李贺来说,是否也是这样呢?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附:
讳辩
韩愈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徵’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