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编辑活动是一项主客体交互作用的媒介文化创构活动。编辑参与媒介生成和信息传播,并与其活动的客体媒介或信息存在着一个交互作用的问题。这种交互作用性,可以称为“主媒间性”。“主媒间性”具有交互性、不平衡性和非对等性等特征,是编辑活动内在规律的一个重要构成。
[关键词]编辑活动间性主体客体
[中图分类号]G23[文献标识码]A
编辑活动是信息生产和传播的重要环节,是媒介生成转换流通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数字媒介到来之前,编辑活动在整个信息传播过程中主要发挥着协同创造媒介的功能。数字媒介到来之后,编辑活动发生了和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包括编辑功能、编辑主体和编辑客体在内的诸多方面都在发生着重构。从传统媒介到数字媒介,不仅是媒介形态的转换,更是传播关系的重塑和传播生产关系的再造。尤其是,作为媒介生成“场域”的编辑主体和客体作用关系也在发生变化。从这一视角出发来探讨编辑活动的运行机理,会发现更多编辑实践的规律性问题。
一、编辑活动“主媒间性”的内涵
“间性”即交互性,是来源于西方思想界的一个哲学概念。法国后结构主义符号学家茱莉亚·克里斯蒂娃认为:每个文本的外形都是用马赛克般的引文拼嵌起来的图案,每个文本都吸收和转换了别的文本。文本是由它以前的文本的遗迹或记忆形成的。[1]在这里,克里斯蒂娃主要分析了文本在意义生成层面的交互性或者互文性,即不同的文本之间存在着意义生成层面的交互作用性。著名符号学家巴赫金则认为:“互文性”是文本之间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只不过是作为在并列的文本和陈述之间所发生的语义关系。[2]换句话说,巴赫金认为,文本的交互性与话语主体的交互性是密不可分的,即话语活动的行为者才是文本存在交互性的根本所在。编辑活动作为一项参与媒介创造、信息生产传播的重要文化创构活动,也存在着一个编辑活动行为者的问题,也存在编辑主体和编辑活动客体的问题。在这个编辑主体和编辑主体活动对象的媒介之间,是不是也存在着一种“间性”关系呢?笔者认为,编辑活动是围绕媒介生成和信息传播为中心的文化活动场域,这个场域内不可避免地也有着主客体交互作用的问题。在此前的文章中,笔者在前人研究观念的基础上曾阐释过编辑活动的“主体间性”和“媒介间性”问题。实际上,与这两大“间性”相对照,编辑活动还存在着一个“主媒间性”的问题。也就是说,编辑参与媒介生成和信息传播,并与其活动的客体媒介或信息同样存在着一个交互作用的问题。这种交互作用性,可以称为“主媒间性”。这种交互作用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编辑参与媒介的创造,是媒介创造的主体力量之一
关于编辑与媒介的作用关系,编辑学界历来有两种观点引人注目:一是王振铎的编辑创造媒介论。他认为,编辑创造媒介,媒介传播文化。他说:“编辑的工作就是对人类精神文明成果进行鉴审,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遴选、整合,并作整体性提高,而后创造成新的媒介,传播文化于社会。”[3]二是靳青万的观点。他认为,编辑活动与编辑客体媒介的关系,主要是一种推拉创作用。他说:“编辑客体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其重要的推动力量就是编辑主体的推拉创作用。”这两种观点,尽管对编辑本质的认识各不相同,但在肯定编辑参与创造媒介的功效上却殊途同归,都高度地肯定了编辑参与创造媒介,是媒介发展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编辑参与媒介创造和信息生产传播,应该是编辑活动“主媒间性”的重要方面。这一方面,更多地体现着编辑主体在媒介生成和信息生产传播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和自由创造性。
从编辑实践的具体过程来讲,编辑之于媒介的作用性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媒介的内容定位,即选择什么样的信息传播于众,编辑审慎负责地、无处不在地行使着策划、选择、加工等具体而又繁杂的文化职责。无论是传统媒介,还是新兴的数字媒介,编辑的信息内容生产传播任务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恰恰相反,越是媒介走向融合,在社交媒体环境中,编辑这种内容生成的创造性作用越是重要。其次,是媒介形态的表现。编辑不仅从内容层面决定媒介的内核,还从形式层面影响内容的表现。也就是以什么样的产品形态来更好地、更完美地展示信息内容,并在更大的层面上形成媒介形态。在媒介融合的过程中,很多媒体正在大力倡导信息一次采集、N次加工的生产模式,实际上从编辑学视角来看就是以编辑为中心来实现信息传播的不同媒介形态转换。从媒介变迁的角度来看,在融合过程中确实存在着社交化、移动化发展的趋势。据相关数据显示,现在中国微信用户已达7亿人,平均每个用户每天打开微信的次数超过10次,耗费的时间超过3个小时。在社交媒介形态下,信息海量的生产带来激烈的媒介产品竞争。要想在微信平台上使得自己的媒介产品脱颖而出,使得自己公号的粉丝巨量增长,没有好的产品内容和产品形态是不可能实现的。在产品形态和媒介形态的形成和完善过程中,毫无疑问,编辑功能是尤为重要的。
(二)媒介反作用于编辑活动
虽然不能说编辑创造了媒介,但是说编辑是媒介生成的重要创造主体似乎没有疑问。问题在于,编辑作用于媒介的同时,是不是还存在着媒介反作用于编辑活动的问题。如果存在,这种反作用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尤其是在媒介融合的环境下。著名的传播学家麦克卢汉在论述媒介时曾经指出,媒介即讯息和媒介是人的延伸。前一个观点是讲媒介对社会变革的作用和影响是巨大的,后一个观点是指媒介之于人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个“人的延伸”实际上是包括编辑主体在内的所有媒介使用者。作为媒介创造的参与者,媒介之于编辑活动的反作用关系毫无疑问要远远地超出了于一般受众的影响。
首先,影响着编辑主体的观念思维。不同的媒介形态有着不同的媒介性质,有着不同的媒介心理倾向。在媒介的生成传播过程中,编辑既发挥着主观能动性,又受到不同媒介思维的影响,并必须按照特定媒介形态的思维方式来进行媒介产品编创,从而形成特定媒介形态的编辑思维模式。比如,媒介融合中的互联网思维就有着不同于传统媒介的形态表现。喻国明认为,互联网是一种高维媒介。他说:“互联网是一种全新的‘高维媒介’,而不是基于传统媒介范式的新媒介:对于以‘个人’为基本社会传播单位的赋权与‘激活’是互联网对于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改变。”[4]这里的“高维”实际上是指互联网作为媒介载体实现了物理空间上的广域连接,并在个体信息交互上达到了一种无界传播的状态。这一媒介特性,必然决定了互联网思维的交互性和广域性。这一媒介特性,必然带来传统编辑思维的重构,即编辑主体交互思维和开放思维的确立。在互联网这一媒介形态下,任何一个信息的传播都是永无止境的。无数点的联结,带来信息传播的无界疆域。无数点的交互,带来信息生产传播的交互。因此,在新媒体环境下的编辑思维是一种开放思维和交互思维。从选题策划到组稿、加工,再到媒介产品的传播,任何一个环节的交互性做得越好,就越能引发受众的广泛参与,也越能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
其次,媒介反作用于编辑主体的素养构成。编辑主体不仅有思维问题,还有素养知识结构问题。媒介融合和形态转型,必然带来编辑主体的思想、知识结构的重构,影响着编辑主体的方方面面。从符号模式的角度来讲,媒介融合就是媒介符号模式的融合,从单一的文图和影像割裂的符号模式,走向文图音视频交互全息的多元符号模式。这种全息多元的符号模式,则要求编辑主体的知识素养发生根本性变化,从此前偏重一域的知识构成转向全面多域的知识构成。
再次,影响着编辑主体的组织形态。编辑主体不仅仅是个体人,也是社会人,更是组织人。专业化媒介的影响力,从根本上来源于组织化、专业化的信息生产,为信息的批量持续生产带来可能,并在更大的产业系统上建构起媒介市场、产业链条和社会效用。然而,不同的媒介形态是有着不同的媒介组织结构的,更是有着不同的编辑组织架构的。从传统图书的编辑经营两重组织结构,到报纸期刊的采编发三重结构,再到电视广播的采编播发四重结构,媒介组织形态在媒介演化的过程中也不断地呈现出独具特色的转型逻辑。到了媒介融合阶段,互联网成为所有媒介链接社会的通路,传统媒介的互联网演化,从组织形态上来讲就是要从传统的一重或多重结构,到建构新的以互联互通为中心而适合融合传播、多元发布的集成性平台转变。这一集成平台建构,既是互联网媒介性质的必然要求,又是融合传播生产力生成的客观要求。
二、编辑活动“主媒间性”的作用机制
“间性”概念是为了从更高哲学层面来表述编辑与媒介作用的抽象用语,也是为了揭示编辑参与媒介演化的规律性认识。从逻辑学角度讲,提出编辑活动的“主媒间性”概念,就意味认同编辑实践的本质是与媒介生成演化密切相关的。笔者认为,传统的编辑本位视角存在着两个重要缺陷:一是脱离人类传播的实践而孤立看待编辑实践,从而忽略了对编辑实践是人类整个传播实践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事实的认识。如果我们承认编辑实践是人类整个传播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就需要认同编辑是人类社会媒介生成演化的重要主体或力量。因为,毕竟人类整个传播实践的发展是以媒介的发展为中心展开的。二是忽略了媒介发展历史整体性和现实多样性的认识,而简单地将编辑与媒介的单一形态相对照,从而造成缺乏对编辑实践变动性、复杂性的认识。比如,很多早期的编辑概念更多地指向或图书或报纸等一种媒介形态,其根本的原因在于没有认识到编辑与媒介的交互作用的历史性和发展性。因此,要是认识编辑本质确需将其放到人类社会传播的总体历史过程中把握,以及人类社会媒介的变迁兴替的历史进程中审视。用更加微观的视角来认识编辑与媒介的作用关系,不难发现编辑与媒介的“间性”作用是内化于编辑实践的恒定法则,是阐释已经发生了的和正在发生着的传播社会关系的变化的重要因由。而这一“间性”作用机制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借助于受众的媒介使用实现
编辑和媒介的作用关系,离不开作为受众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编辑与受众的关系,更本质的意义在于受众与媒介的关系,即受众作为媒介的使用者和消费者的特殊角色存在。编辑参与媒介生成和信息传播,其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受众。受众进行媒介使用和信息消费,往往有着内在规律,即其使用媒介的主要目的是进行信息传受,而信息传受存在着三个“度”的问题。
第一,信息传播的速度,这是由媒介特性决定的。从传统媒介到电子媒介,人类社会信息传播的速度实现了质的飞跃;从电子媒介到数字媒介,人类社会信息传播则实现了即时飞跃。这一发展背后的逻辑就是人类在信息传播接受的过程中不断地追求着信息传播速度的提升,传播媒介的发展史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信息传播速度的提升史。
第二,信息传播的广度。如何在更广的范围,更加海量地进行信息传受,也是人类信息使用的又一法则。图书和期刊的传播方式精髓在于开拓了远距离和可持续性的信息增值传受方式;电视广播传播方式的特性则是激发了人类视听触觉的天然能力,从而开拓了人类信息传播的另一纬度空间;数字媒介传播方式的价值则在于真正地实现了人类传播能力的海量存储和传受,并建构起融合人类视听触感多种维度的集成性信息表现通路。
第三,信息传播的高度,或者信息传播的精准性和专业性。受众对信息的需求固然有速度和广度的期望,但更有传播高度的要求。在海量信息呈几何级增长的今天,受众更加明了信息选择搜索的重要性,以及信息精准和专业的重要性。这也是在互联网发展之后搜索引擎式的媒介模式出现和社交媒体平台、垂直专业平台纷纷构建的原因所在。
除此之外,受众信息的需求使用还有着其他不可忽略的重要影响因素。比如,以受众为中心的媒介使用便捷性。这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媒介与受众的“移动性”。受众往往是更加青睐便捷、自由和具有“移动性”的媒介。从传统媒介到互联网,再从传统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背后发展的逻辑就是移动互联网更加自由、便捷,随时随地地互通互联更加“即兴”。媒介与受众距离的“移动性”好,必然成为受众媒介接触的重要考量因素。二是媒介信息传播的个性化。这同样是媒介与受众关系层面的问题,只不过更加深入媒介信息的内容层面。如何生产与受众个性兴趣价值紧密相连的信息同样是决定未来媒介发展的重要因素。未来的媒介一定是充分显示受众本位的个性化和定制化的媒介。三是媒介使用的舒适度。有学者将之称为用户体验。需要指出的是,用户是互联网时代的媒介产品用语。而在互联网之前的媒介发展,同样都有着受众体验的问题,也就是媒介使用的舒适度。这决定着媒介的生产者要永远围绕媒介的信息表现和产品形态进行创新创造,从而生成能够真正给受众带来视觉听觉触觉感觉多元统一、充满新奇审美舒适体验的产品。作为媒介生产的重要参与者,不得不考虑受众的媒介使用行为。从媒介生成的微观过程来讲,媒介的孕育形成过程正是编辑以受众为中心进行信息产品组合、缔构和传播的过程。这也正是编辑与媒介交互作用的重要纽带之一,也是更深层的媒介发展变化的规律所在。
(二)借力于传播技术的创新完成
媒介与技术是传播发展的永恒命题,也是编辑与媒介作用关系的重要纽带之一。媒介发展离不开媒介技术,尤其是传播技术的创新。人类每一次媒介形态的转型,从根本上来讲都是媒介技术或传播技术的革命的结果。陈卫星曾经指出:“人类社会中信息传播资源的开发是和人类的信息处理的技术能力分不开的。”[5]他认为,人类的信息传播离不开媒介,更离不开“意义的手段关系”。从口语传播时代到印刷媒介时代,人类开始逐渐地迈入体外化媒介利用时代,也正是从此时,人类开始步入媒介技术或传播技术变革的波澜壮阔进程之中。传播技术和媒介技术的创新,当然不是编辑的中心任务,但是利用媒介技术创新媒介形态却是编辑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传统的编辑理论研究,比较重视编辑与受众关系、编辑与媒介关系,但是又常常将媒介作为一个静态的载体。殊不知,即使是同一种类型的媒介在不同时空下的生成过程都是千变万化的。在编辑参与媒介生成的过程中,就有一个如何重新看待媒介技术的问题。换句话说,媒介技术在什么样层面上引发了编辑工作的指向。靳青万在编辑“五体论”中提出“编辑辅体”的概念,认为各种各样的技术工具对于编辑工作的完成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论述应该说较早关注到了编辑与媒介技术的关系问题,但是没有从技术视域更好地说明编辑是如何借力技术实现媒介的生产以及媒介的变革的。在媒介创新过程中,媒介技术的主要贡献在于:
一是不断地创新信息载体。媒介介质的构成和变化,依赖于传播技术的变革更替。介质构成从纸质化到电子化再到数字化,离不开信息储存技术和传输通道的不断更新发展。编辑主体正是在传播介质的不断变化中,推动传播的速度、广度和深度的多向度发展。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传播技术的发展并不是随意而为的,而是遵循着一种围绕信息传播的速度、广度、深度的多向度提升的螺旋式上升发展展开的。正如陈卫星所言:“传播要影响人,涉及如何开发信息传播媒介的技术特性,以引导受众分享、认同信息,得到知识,从而成为社会工具和经济手段。在信息传播当中,技术的位置是要看它是否满足大众的需要和社会的平衡,要看传播技术的有效性程度对人的注意力产生的影响。”[6]毫无疑问,在媒介技术转化为媒介生成的过程中,编辑主体发挥的功用正是“如何开发信息传播媒介的技术特性”这一重要任务。
二是不懈地创新信息的呈现方式。媒介的进化发展是一个永无休止的历史进程。从一种媒介到一种更高形态的媒介,往往需要几十年上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程。然而,一种媒介一旦定型,在这种媒介形态中的不同媒体的生成却是由一个具体的编辑过程完成的。比如,一个网站的设计、编排和运营,一份期刊的策划、编辑和营销,则是以时间为轴线进行批次量生成延续的。在媒体的微观运行过程中,编辑对于媒介形态的组合构造则离不开特定的编辑技术,这些从根本上来说是围绕着信息的呈现展开的,就是更好地呈现信息,尤其是在受众舒适度层面的符号模式组合,具体到不同的媒介形态,就是版、页、屏的信息组合问题。
三、编辑活动“主媒间性”的特征
作为人类一项与生俱来的文化创构活动,编辑活动有着鲜明的主客体性。如果从媒介和编辑主体的交互作用视角来看,两者同样有着复杂而现实的“间性”关系。如前所述,这个交互作用关系是编辑活动的一个重要规律性体现,同时是编辑实践特征的重要深层内涵。它至少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交互性。“间性”概念的本质意义就是交互性,即彼此交相作用,谁都离不开谁。离开任何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都无法存在。与此同时,在彼此依存中,双方还有着能动的积极作用。任何一方的能动作用,都可能引发另一方的深刻变化发展。大到一次媒介的变革,小到一个媒体的生成,再到一个媒体一个版次的完成,都离不开编辑主体的积极能动作用,尤其是以编辑为中心的包含了作者、受众等共同参与的符号模式创造、媒介信息传播。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媒介本身又在媒介特性和媒介的生成机制上影响着作为能动主体的编辑,不仅制约编辑主体的思维、观念,更影响其行为范式、价值准则。这种编辑主体和媒介客体的交互性作用,从根本上来讲,正是编辑实践发生机制的内在构成,也是编辑实践形态不断转化提升的内在动力。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交互作用是一种主客体作用性,是一种有着无限发展而又时时作用的复杂“场域”作用。无限发展是指编辑实践发展具有过程性,是无穷无尽,无止无境,无边无界的。认识编辑实践,只能以这种辩证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不能以静止的相对的视野来审视。时时作用,是指编辑实践的现实性,是自始至终存在于每一个编辑过程中的,是每时每刻存在于任何一个媒体的生产流程中的。正是由于编辑主体和媒介客体的交互作用,编辑实践才形成了一个主客体作用关系的“场域”。如同王振铎所言,这个场域正是连接构成编辑主体元素的编者、作者、受众和客体元素的定本、稿本和文本的作用纽带。[7]
二是不平衡性。虽然我们承认,编辑主体和媒介客体有着复杂而多变的交互作用,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两者的交互作用是对等的,换句话说,不仅要认识到这种交互作用的存在,更要去认识这种交互作用的量级区别。因为这种交互作用在不同的媒介发展阶段和编辑过程中的表现是不同的,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平衡性。比如,在一种新媒体的出现阶段,由于媒介技术和媒介特性的彰显,编辑主体更多的是要适应媒介客体的特性,从规律性上认识和把握媒介形态特征,从而不断地调适自我、适应新态。当一种媒介稳定占据市场之后,在一个媒体的具体生成过程中,毫无疑问编辑主体的主体性作用要更大,不仅决定媒介内容的主题,更决定媒介形式的表现,显示出更大的能动作用力量。在传播学研究历史上,早就有学者认识到这种不平衡性,麦克卢汉曾经提出媒介即讯息。他说:“正是传播媒介在形式上的特性——它在多种多样的物质条件下一再重现——而不是特定的讯息内容,构成了传播媒介的历史行为功效。”[8]他所说的正是媒介与信息生成的主体编辑的作用关系问题。麦氏此论的价值,在于他从传播实践的历史中发现了作为编辑客体的媒介的能动性,一反此前被人们所熟知的客体被动论,而发现了作为客体的媒介所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能动作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麦氏发现了媒介,并深刻地指出了媒介的影响,却没有更为深入地揭示媒介是什么,媒介是如何生成的这一更为有意义的传播理论命题。
三是非对等性。需要指出的是,编辑活动的“主媒间性”是一种主客体交互作用。这就决定了作为主体的编辑和客体的媒介,具有与生俱来的非对等性。尽管我们承认,两者在交互作用中具有不平衡性。甚至,在某个阶段,媒介的反作用要大于编辑主体的能动作用。但是,要指出的是,两者的作用毕竟是主客体之间的作用。即使是媒介作用的发挥,也仍然离不开其背后主体的推力。从这个角度上来讲,这种“主媒间性”仍然是一种“主体间性”,是主体元素与主体元素的交互作用。因此,在编辑活动的“主媒间性”中,无论是从编辑历史实践,还是从现实形态来看,编辑主体的作用都是要大于媒介客体的反作用的,并在更深层次上影响着编辑实践形态的发展演变。这种非对等性,其实正是回答媒介之所以不断演变的原因所在,也揭示了在更大的时空中真正决定媒介力量的仍然是编辑主体的力量。
编辑活动的“主媒间性”,是继“主体间性”和“媒介间性”之后,提出的另外一个编辑活动特征的概念。笔者认为,这三个概念从根本上揭示了编辑实践活动特征和内在作用机制。“主体间性”根本上是探讨包括作者、读者和编者在内的编辑实践主体元素作用关系的抽象认识,揭示的是三个主体元素在编辑实践过程中的结构关系、作用机制。“媒介间性”主要是探讨不同媒介形态的结构关系和作用机制,是对编辑实践客体作用关系的理论阐释。[9]“主媒间性”则是对编辑主体和编辑客体作用关系的哲学体认。笔者以为,从编辑主体、客体以及主客体之间的“间性”阐释中,能够更好地把握编辑实践的规律性。编辑实践的发展自始至终都是在这种“间性”关系中演变升华的。换言之,涵盖了这三个层面的“间性”关系才是编辑实践内在规律的所在,才是编辑实践形态演变的真正奥秘。毫无疑问,当下媒介融合的进程正在加速,媒介技术的力量凸显,导致整个人类信息生产模式和流程都在发生前所未有的颠覆性变化。这种变化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疑问,甚至编辑主体到底还将是否存在、编辑功能究竟是什么等基本问题都纷至沓来。笔者以为,只要人类存在传播,就存在媒介,就存在编辑。更为重要的是,人类媒介形态越往前发展,编辑功能将越加重要,编辑地位将更加凸显。这已经为社交媒体发展的实践所证明。在当下社交媒体时代,人们愈发地认识到编辑的信息选择、加工和优化作用的不可或缺。甚至,在整个自媒体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呈现“编辑中心”化的倾向。姑且不论当下媒介实践是不是编辑中心化这一问题,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那就是在媒介融合环境下的整个编辑实践过程中,“间性”作用更加凸显和光彩夺目。编辑主体元素之间,编辑客体对象之间,以及编辑主体和编辑客体之间的交互作用,更加直接和深厚,这才是当下媒介景观和编辑实践形态演变的根本所在。
注释:
[1]王一川.语言乌托邦——20世纪西方语言论美学探究.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249-250.
[2]托多罗夫.巴赫金、对话理论及其他.蒋子华,张萍,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259.
[3]王振铎.编辑学理与媒体创新.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0:259.
[4]喻国明.互联网是高维媒介:一种社会传播构造的全新范式——关于现阶段传媒发展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辨正.编辑学刊,2015(4):6-12.
[5]陈卫星.传播的观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41.
[6]陈卫星.传播的观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33.
[7]王振铎,赵运通.编辑学原理论(修订版).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65.
[8]转引自郭庆光.传播学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48.
[9]段乐川.论王振铎的编辑学研究及其理论建树.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42-148.
[本文为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媒介融合视域下编辑理论创新研究”(15CXW012)的阶段性成果。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