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书网

杂志

保存到桌面 | 繁体 | 手机版
传记回忆文学理论侦探推理惊悚悬疑诗歌戏曲杂文随笔小故事书评杂志
品书网 > 杂志 > 荒郊孤狼vs风口群猪

荒郊孤狼vs风口群猪

时间:2024-11-07 02:13:10

风口上的“猪”太多、太拥挤,给你留下的空间很小。大家都做同样的事,那不是创新,创新是荒郊野地里的“孤狼”。

20世纪初期,汽车还是美国上流社会的奢侈品,一般人家负担不起。亨利·福特看到汽车销量在美国每三年翻一番,认为汽车是一个能带来巨大利润的新机会,开始琢磨如何让汽车走入寻常百姓家。福特意识到,把奢侈品变为大众消费的关键在于降低汽车价格,于是他采用了流水生产线,降低生产成本4/5,重塑了整个汽车产业。

福特聚焦大众市场获得成功,通用跟福特错位竞争,其创始人杜兰特认为,汽车会成为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必不可少的交通和运输工具,通用的定位就是通用,卡车、轿车什么都造,什么都卖,自己造不了卡车就收购一家,通过收购与兼并健全产品线。市场就是这样,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守住你的细分市场,突出你的特色,一定会有收益。

美国汽车业高峰的时候有200多家厂商,现在仅剩2家,一家是福特,另一家就是通用。其他200多家都被淘汰了,剩下的凭什么生存?就凭专注,盯住细分市场,坚持自己的特色并且做到最好。

坚持差异化,坚持自己的特点,别每天老想着怎么成为风口上的“猪”,风口上的“猪”太多、太拥挤,给你留下的空间很小。大家都做同样的事,那不是创新,创新是荒郊野地里的“孤狼”。

我这里有一个传统行业创新的例子——沃尔玛,它的创始人山姆沃尔顿在零售业干了很长时间,深知零售业不可能搞差异化竞争,起码很难差异化,你卖的苹果、白菜和他卖的没什么两样,只能靠价格竞争。价格受到成本制约,山姆进一步分析,发现成本费用中的大头是租金,其次是人力成本。

在沃尔玛的商业模式出现之前,零售业的主流业态是百货商店,西尔斯曾经是美国市值最大的公司,而现在沃尔玛成为了一哥。当时的百货店都选择开在城市的繁华商业区里,店面租金很贵,山姆于是想到能不能把商店搬到郊区去,那里的租金便宜。汽车没有普及之前,在郊区开店并不可行,二战之后汽车在美国普及了,山姆的模式创新具备了成功的客观条件。1962年山姆在阿肯色州开办了第一家平价商店,消费者周末开车到郊区采购,一次买足,一个礼拜再不用进商店。销售价格低,顾客盈门,没有什么高科技,山姆的创新大获成功。于是他开始扩张建连锁店,所到之处消费者喜形于色,商家哀鸿遍野,传统的百货店、夫妻店倒下一片,用时髦的词讲,这就叫颠覆式创新吧。

沃尔玛的店越开越多,采购批量越来越大,又衍生出一个新的利润点:以批量作为谈判筹码,压低供应商的价格。前一段时间“互联网思维”流行,一个说法是“羊毛出在猪身上”,其实这根本不是什么新东西,沃尔玛早就实践过了。

零售商不能赚消费者的钱,因为你的货品和其他店没有什么区别,你一提价,消费者就跑了,你必须采取低价策略,让消费者满意。沃尔玛在哪里赚钱呢?压低进货价格,赚供应商的钱。沃尔玛的采购价格永远是市场上最低的,而且极其霸道:明年供应商降价5%,不降就踢出采购名单。谁也不敢得罪它,因为沃尔玛有最大的采购批量,凭借批量在市场上取得了超强的谈判能力和定价能力。

除了将商店开在郊外,沃尔玛还开放货架,让消费者自己去找他需要的东西,减少店员的雇用,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

沃尔玛1972年在纽交所上市,在之后的25年中,它的市值翻了4900倍,这是今天的科技公司都难以做到的成绩。这里面哪有什么高科技?没有高科技的沃尔玛反而做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零售商。

摘自《第一营销》
   

热门书籍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