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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勤工助学政策问答

时间:2024-11-05 02:30:10

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BeijingCenterforStudentsAssistanceAffairsAdministration【编者按】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市属高等学校设立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什么是勤工助学?答: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能够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缓解经济压力。

学生每月最多可参加多长时间的勤工助学活动?答: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怎样计算?

答: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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