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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我为你骄傲

时间:2024-08-12 11:33:14


   

  炎炎夏日,广州发生了一个一蚊鸡(一块钱)的故事。


   

  一个9岁的小孩要坐公交车去见妈妈,因为只投了一块钱(车费是2元),而被司机赶下车,结果在烈日下步行了两小时才见到妈妈。孩子妈妈很生气,要求公交公司退回这一块钱,并向她一家道歉。


   

  这个孩子身上本来是有5块钱的,为什么临到上车只剩一块了呢?原来,他买了三块五毛钱的零食。在等车时,他看见路边一名30来岁的叔叔在地上摆了张纸,说自己“耳聋,挣不到钱”,小男孩觉得他很可怜,就给了他5毛钱。这孩子真的很可爱。显然,他在买零食时没有算好账,他还拿了五毛钱帮助别人,是一个好孩子。最后只好自己走路,脸被晒得通红。


   

  小时候大人经常用一句话教育我们,不要乱花钱――你有两分钱就可以搭轮渡过河南,如果只有一分钱就要走路过海珠桥。那时候珠江的过江渡轮是两分钱一位。而那个时候我们也不是纸糊的孩子,为了省钱宁愿走路的事也常有发生。


   

  这件事情我觉得首先要感谢公交车司机。首先固然感谢他执行公司的运营规定,制度大过天;然后感谢他让家长和读者发现了这个孩子的优秀之处,有爱心也有克服困难的意志,还晓得在走路热得受不了时,走进一家书店吹吹空调看会儿书,再回到自己迷路的地方求助于大人。这是很多大人在困境中都不会有的淡定。这是一种社会生存的本领!最后还要感谢司机让我们看到这个社会温情脉脉的一个场景:不够钱坐车又迷了路的小男孩,得到一位保安叔叔和一名阿姨的指引,步行了两个小时终于找到妈妈。


   

  很好,一个很好很奇妙的城市故事。如果我是这个孩子的妈妈,我会为孩子感到骄傲。妈妈见不到孩子又联系不上,等了两个小时心急如焚我理解,心疼孩子走了两个钟头的路我也理解,但是我不理解这位妈妈的是要公交车公司向她道歉。司机按章办事,钱不够不让你上车是道理,让你上车则是人情。总不能人情不到,就要人家向你道歉吧?


   

  9岁的男孩正是独立人格和独立生活能力形成的重要阶段。这个时候的孩子在安全的前提下需要的正是这种在不经意中到来的挫折和锻炼。你的孩子交了一张很出色的答卷啊。恭喜你了!


   

  其实9岁的男孩也不算太小了。在农村,多少九岁的男孩女孩已经去放牛割禾,甚至三斤猫叼两斤老鼠似的背着弟弟妹妹到处走了。城市的生活环境安全性差一些,但是不等于一个孩子就金贵得走两个钟头的路都大惊小怪(不好意思啊,我直话直说)。


   

  至于那位公交车司机,我劝你面对公司时不要内疚,因为你严格执行了公司规定。但在面对自己的内心时,可以稍微柔软一点:这么热的天,这么小的孩子,让他上了车又怎么样?假如那天你让这孩子上了车,你的内心一定会有另一种满足感。


   

  很多人对孩子少了一份刚,而对他人又少了一份柔。揉匀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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