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件事或许后者与汽车业的关系更大,但无疑从这两件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人工智能技术给现今人类社会带来的进步。不过笔者在此想到的是,就如Master这样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在当今人工智能技术已成为未来发展方向的汽车业中比比皆是。不得不承认,这些新科技,甚至是黑科技拥有着独特的魅力。
在今年的CES中,宝马带来了名为HoloActiveTouch的全息投影操控技术;著名的显卡供应商——英伟达自动驾驶汽车BB8亮相;克莱斯勒推出了可以进行面部认别与语音生物识别技术在内的自动驾驶MPV概念车;就连北汽集团也在CES上发布了自己未来十年的自动驾驶规划等等。
可以看到,这些技术都是颠覆原有传统的操作模式,在为车主带来便利的同时,对于这些技术在现实应用中的法律约束,在全球范围内却是空白。
当然,法律与制度永远是落后于技术发展的,但在越来越多的汽车厂家与互联网公司在智能领域展开研发与应用合作的当下,这些类似于Master的技术也需要有针对性的紧箍咒。
不难发现,无人驾驶技术在当今的人工智能技术中,是汽车领域研发最热的板块,而且现实试验也是曝光率最高的。在美国从谷歌开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与汽车企业参与实际路试;在中国也有如百度、长安这样的企业进行实际路试。
不过,美国已有针对性地颁布了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测试的许可,而我国却是空白,而且无论是无人驾驶,还是自动驾驶,都与我国现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冲突(要有车辆行驶证与实际驾驶人,而对于路试车辆是不可能的)。这就出现了像长安的自动驾驶在高速上路试被交管部门叫停的现象。
叫停还算好的,因为那毕竟是在路试阶段,如果像特斯拉那样,在中美两国都出现了因为自动驾驶技术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件,那么该由谁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而即便是美国有了上述许可,也不算是法律法规。由于立法或修改法律法规需要一定周期,中国在此领域更要尽早进行立法的考量,确立我国相关领域的行业规范,才能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所以,我们不禁要问,在技术问题快速推进的同时,起到引领和紧箍咒作用的法律法规什么时候才能出台呢?
执行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