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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老年代步车”

时间:2024-11-02 08:03:49

最近老年代步车的非法运行问题又被多个媒体关注,对此我也谈谈自己对这一类非法运行车辆的看法。

当今,运输形式有四大类:空运、水运、陆运和管道运输。其中,陆运又分为铁路运输和道路运输。

汽车、摩托车、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二轮助力车等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统称为车辆,均属于道路运输的范畴。“老年代步车”应属于三轮和四轮电动车。

道路运输的核心要素是道路,它与车辆、行人等道路使用者共同组成了一个相互关联、互相影响的道路运输系统,通常我们把它叫作人—机—路体系。

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要想保证运输系统高效、安全运转,就要保证人—机—路三要素的关联关系处于和谐状态,彼此的互相影响是可控的。目前,各国的普遍做法是:对人—机—路三要素各自制定相应的法律,建立技术法规及标准体系,并制订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让三者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平稳运行。

当一种原法律体系不涉及的车辆投入使用,参与到人—机—路的体系中运行,原本的平衡就被打破了,体系处于了失衡状态。当前的法律体系对它也部分或全部失效,混乱的局面便产生了:新介入的车辆对原道路使用方构成了安全威胁和危害,其自身也处于安全危险之中;随意使用道路资源,在各类车道上任意行驶;不遵守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等等。这种混乱的局面维持的时间越长,问题就会越多,且具有了普遍性,从而引起的社会反响也就越强烈,解决问题的难度就越大,使体系恢复到新的平衡状态拖得时间也越长,解决问题所消耗的社会资源也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处于道路交通管理一线的管理者面临着依据现有法律体系进行管理时,会遇到法律针对性不强甚至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采用简单的一戒了之的作法也就不难理解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并不断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快捷、舒适、安全、准时成为了运输和人们出行的新需求。为节能减排,中国政府大力推进交通工具的电力化,于是新能源汽车得到大力发展:适应个人出行需求和送餐的二轮电动车,适应快递行业的三轮电动车,适应农村需求的低速四轮电动车应运而生,上路行驶。

所谓的“老年代步车”无非是三轮和四轮低速电动车,取其名一方面是为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找一个更为说得过去的理由外,也有中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体系尚不完善的现实需求。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讲,社会有需求就要求社会去满足这个需求。从企业的角度讲,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时时在敏感地捕捉市场的需求,及时推出产品去满足用户的需要。上述原由就造成了多种“非法”车辆大量生产、大量上路。

另一方面,作为管理者的政府,没有做好准备。当这么多新类型车辆涌入了现行正常运行的人—机—路体系,并不断打破平衡状态时,没能及时以社会生活参与者的身份,从适应社会需求的立场出发,做好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及时对现行的人—机—路方面的法律进行修改,适时地提出相应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修订和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和程序,错过了有效管理的最佳时机,导致从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低速电动车直至老年代步车的乱象重复出现,问题越积越多,致使新的人—机—路运行体系迟迟未能形成并有效运转。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既然国家曾建立过有效并稳定运行的道路交通管理系统,也一定能从国家层面上建立一个包括原有车辆和新进入车辆的交通运输管理体系。

应当指出的是,在我国,人—机—路体系的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这就要求各部门应主动参与进来,不要等着别人先行动;要求各部门相互沟通,协调配合,使管理工作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作者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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