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详见表1。
(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1Wh/km·kg,0.15~0.21(含)Wh/km·kg的车型按1倍补贴,0.15Wh/km·kg及以下的车型按1.1倍补贴。计算Ekg值所需的附加质量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执行,能量消耗率按《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183862017)测试(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也按此计算)。
(2)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km(等速法)。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等速法)。
(3)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要高于11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要高于60%。
二、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详见表2。
(二)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
(1)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15Wh/kg。
(2)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4Wh/km·kg,对0.35~0.4Wh/km·kg(含)的按0.2倍补贴,对0.35Wh/km·kg及以下的按1倍补贴。
(3)作业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km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8kWh。
三、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照搭载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货车采取定额补贴,详见表3。
(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1)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30%,比值介于0.3(含)-0.4的车型按0.8倍补贴,比值介于0.4(含)~0.5的车型按0.9倍补贴,比值在0.5(含)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
(2)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
(3)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km。
(4)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应满足《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标准号GB/T33978-2017)标准中的储存温度要求。
表1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