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heregulationsofGB1589,thereisatermconcerningtheheightofthesemi-trailer’ssideboardthatmustnotbehigherthan600mm,whichwasconsideredtobeunreasonableone.Asamatteroffact,noneofhighwaycoal-transportvehiclesaretrulyabletomeetthecreteriaof“high-efficiency+safetyloading+environment-friendlyloadingandtransport”simultaneously,therefore,thereisastrongcallamongtheindustryforremovingofsuchterms.
我国是煤炭生产与消费大国,公路煤炭运输市场几乎是每家重卡生产企业和主流挂车生产企业的兵家必争之地。但因一直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我国公路煤炭运输车辆种类虽然繁多,包括单车/挂车列车,箱/厢/仓栅式,带/不带自卸装置,亏/超/满载,应有尽有,但在法律法规上,至今还没有一款可以“装得上、卸得下”,即同时满足高效卸载+安全卸载+环保卸载+环保运输的真正专业的公路煤炭运输车辆!为什么?
煤炭运输市场是我国重要的运输细分市场,对煤炭运输车有着较大需求。图中运煤车以3+3半挂列车为主,有高栏板式、仓栅式等。其中高栏板式半挂车的栏板高度,虽远超GB1589-2004/2016标准规定的600mm限值要求,但因“历史原因”和“现实需求”,许多地方仍在大量使用。这也是对GB1589-2004/2016中不合理条款的的一个巨大“讽刺”主要诉求:“装得上+卸得下”
何谓真正专业的煤炭运输车辆?长期以来深耕煤炭运输车市场的某企业负责人,把它总结为“装得上”+“卸得下”。“装得上”即车辆能够实现标准规定的最大允许装载能力,不亏载或不明显亏载;“卸得下”,即能够自动卸载(采用后翻、侧翻、中翻等自卸装置)、高效卸载、环保卸载、安全卸载,而人工卸煤存在卸载效率低、煤灰飞扬(污染大气,同时卸煤者易得“粉尘病”)、不安全(每年都有伤亡发生)等弊端!
问:按照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对轴荷、总质量及外廓尺寸的限值要求,何种车的装载能力最高?答:是“3+3半挂汽车列车”,其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49t(其中:3轴半挂车总质量限值40t)。所以,10几年来,3+3半挂汽车列车一直是我国公路运输市场的主力车型。
再问:3轴半挂车如果用于运煤,如何实现最高的卸载与装载效率?运煤人都明白:其货箱(厢)带有自卸装置时卸载效率最高,采用敞篷(敞口)货箱时装载效率最高(自上而下)。
继续再问:按照GB15892016对所有挂车栏板高度600mm的限值要求,3轴自卸半挂车总质量能否装载到40t?运输人都明白:不能!顶多装载到24t,亏载率高达40%。何以见得?答:GB1589-2016规定3轴自卸式半挂车的长度≤13000mm、宽度≤2550mm,同时又规定所有挂车的货箱栏板高度≤600mm,于是:3轴自卸半挂车的货箱最大容积≤19m3;又因松散煤炭的密度约为0.8~1t/m3,则3轴自卸半挂车货箱只能装煤18t,加上3轴半挂车自质量6t左右,则其总质量不超过24t,与40t的标准限值相差16t(40%)。其实,对煤炭而言,货箱(厢)高度达到1500mm左右(同时为了减轻自质量,半挂车长度缩短至11m左右即可,而不必采用13m最大限值),即可满足总质量40t限值。
也就是说,完全按照GB1589-2016标准制造的3轴自卸半挂车(栏板高600mm),若用于运煤的话,在目前运输价格情况下,无疑会严重亏本!几乎不会有人用它运煤!(只有高密度的矿石运输会用到)。这也就是上面所说的——“装不下”。
那么,如何让一辆3轴半挂车装载到40t煤呢?办法是有,但可惜的是,多年来在“否定之否定”的交替中,均未成为“长远之计”。
利用按照GB1589-2004/2016生产的“栏板高度≤600mm”的“小容量”标准自卸半挂车,相比GB1589-2004/2016提出的总质量限值,运煤时亏载40%;因而,不论是矿区还是公路,以及是否带有自卸装置,几乎没人用它运煤
在科学技术已经十分发达的今天,技术含量并不十分高的煤炭运输半挂车,仍大量采用人工卸载(经过“大修”或“改装”的自卸半挂车除外),这简直是太“落后”了,不能不说是行业的一大“遗憾”办法一:用“蓬式运输车”运煤(装得下,卸不下;后被停售)
GB1589-2004刚出台时,相比上一版GB1589-1989,“缺乏有关常识”的标准修订人破天荒地地在“4.4其他要求”中增加了对货车(含自卸)栏板和半挂车(含自卸)栏板高度的限值要求(2016版又完全继承了这一要求),结果造成煤炭运输市场一片慌乱!无奈之下,倒逼煤炭运输车市场推出了一种“高栏板的篷布顶厢式货车”(即:蓬式运输车、软顶厢式运输车,GB1589-2004出台之前或已出现),并获准上《公告》(或按厢式货车)。其栏板高度可达到1.5~2m,按照松散煤炭密度,完全可以满载甚至超载(2004版GB1589允许3轴半挂车总质量40t,但之后治理“超载”时是按照交通部的标准:允许6轴列车满载55t,由此推算3轴半挂车总质量可达到46t)。
这种车型并不是中国的创新,它早已在欧洲大行其道,其厢(箱)顶篷布可移动(方便装载)、可固定(轻量化),可运煤或其他货物。尽管蓬式运输车存在“卸不下”(大都没有自卸能力,少数或带自卸装置),但因“装得下”,而在中国煤炭及其他散货运输市场蓬勃发展了多年。然而,在持续了若干年后于2013年所有《公告》被取缔(停售)了,理由或是容易“超载”。此可谓“因噎废食”之举!
特别适合装运煤炭等散货运输的轻量化车型——“蓬式运输车”在我国蓬勃发展了多年后,于2013年被叫停(可谓“因噎废食”),而这种车型在欧洲一直大行其道
由于GB1589-2004/2016错误地限定了挂车栏板高度≤600mm,行业被迫出现了一种不能直接运输散货的“半成品”——平板自卸半挂车,且获准上《公告》,销量也很大;作为“底盘”只有再改装后才能发挥作用。该车型曾经生存了很多年,但2017年5月突遭“厄运”;未来前景存在变数
通过“曲线救国”得来的车型——“集装箱式‘平板自卸半挂车’”(卸载形式有后翻、侧翻、中翻等),基本可以实现煤炭专业化运输,但因存在“非法改装”之疑,随“平板自卸半挂车”前途未卜办法二:用集装箱式“平板自卸半挂车”运煤(装得上,卸得下;曾遭“厄运”,或随时被“整治”)
“蓬式运输车”公告被撤销后,煤炭运输市场又陷入新的困局。于是,又有一种创新的但又令人匪夷所思的“平板自卸半挂车”应运而生,并获得了有关机构的《公告》资格(准生证);对此,运输业要继续感谢有关机构的“临时变通”。因为,GB1589-2004/2016中只有平板式半挂车(及平板式货车),而没有“平板式自卸半挂车”这一车型。
何谓“匪夷所思”?是因为平板式半挂车(只有一个平板,无栏板)本来用于装运木材、线材及大件整装货物的,无法装运煤炭这样的散货;但为何还要在其基础上加装自卸装置,从而成为平板自卸半挂车呢?岂不荒谬?
但,“醉翁之意不在酒”。新出现的“平板自卸半挂车”,并不直接用于运输煤炭等散货,而是用户在购买具有《公告》资质的“平板自卸半挂车”并上牌后,通过再加装一种集装箱式“高栏板货箱/厢”(有的出厂时就已加装完毕!),来用于煤炭等散货运输。
平板自卸半挂车无法禁止运载集装箱(多式联运),所以放上去一个跟“集装箱”一样的高栏板式货箱(厢)(可拆卸/固定),可以解释得过去并通过“检查”,其外表、固定方式甚至尺寸都很像集装箱一样。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聪明的煤炭运输人走了一条“曲线救国”之路。
“集装箱式平板自卸半挂车”,对煤炭及其他散货而言,“装得下”“卸得下”。但其行驶本上毕竟还是“平板自卸半挂车”,久而久之,“较真的”执法者会提出疑问:是不是非法改装?对此,不同地方的理解不尽一致。一般认为,只要其货箱(厢)不是永久固定上去,而是可以随时拿下来(那怕是为了应付年检),就很难说它是“非法改装”!!但部分地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其是非法改装,并予以处罚。但,这种实用的“变形车”在许多地区还是获得了很大发展。前几年“平板自卸半挂车”全国总销量甚至远远超过了符合标准的“自卸半挂车”。
“天有不测风云”。几年后“平板自卸半挂车”被亮起了红灯!2017年5月底有关机构突然暂停了“平板自卸半挂车”的公告(据说是来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压力),导致在产的许多车辆无法继续销售(涉及60余家自卸半挂车或平板自卸半挂车生产企业),令行业震动和叫苦不迭;遂逐级反映,一时鼎沸。不得已,当年6月中下旬有关机构又暂时恢复了其《公告》,但又能维持多久呢?尚不得而知。
用普通的3轴仓栅式半挂车运煤,是煤炭运输业无奈而现实的一种选择!虽然国家的标准和政策不让带自卸装置,但好在能多装,不亏载办法三:用3轴仓栅式半挂车运煤!(装得上,卸不下;有“准生证”)
“天无绝人之路”!既然高栏板的“蓬式运输车”不让用,使用具有多用途的仓栅式运输车也可以。
仓栅车(栅栏式或仓笼式),一般拥有1800~2000mm高的“栏板+栅栏”,适用于运输非散装货物;但聪明的运煤人通过在栅栏周围内侧加上“围挡”,则3轴仓栅半挂车可以装煤到总质量40t以上,再蒙上帆布,便可基本实现“环保运输”。GB15892004/2016对仓栅车的栏板与栅栏高度没有限制,只要整车高度满足GB1589-2004/2016规定的4m限值即可。
然而,用3轴仓栅半挂车运煤及其他散货,也只是一个“变通”的办法而非最佳办法。因为它虽可以“装得下”(不亏载),但却“卸不下”,而且难以杜绝遗撒,采用围挡也很费事。按照GB15892016,仓栅式半挂车(及仓栅式汽车)是不能带有自卸装置的,于是,在用于运煤时,只能人工卸煤。
办法四:用3轴仓栅式自卸半挂车运煤!(装得上,卸得下;但无“准生证”)
面对一直以来煤炭运输市场的困局,有一家专用汽车(半挂车)生产企业(蒙凯集团),多年前研制出一种专利技术——可用于自卸(半挂)汽车的中翻式自卸装置——被命名为“活动底板自卸汽车”(2012年获得国家专利)。
该企业把这种技术用于“仓栅式半挂车”(也可用于厢(箱)式半挂车)后,便成了“仓栅式自卸半挂车”(基于办法三),不仅同时解决了“装得下”“卸不下”问题,而且通过煤场或车辆加装喷雾装置实现了环保卸载(车辆可拓展为“全封闭喷雾消尘自卸运输车”),同时因不用把整个货箱(箱体)举起(仅需将底版向两侧顶起),而能够更加安全地卸载(不翻车),场地适应性很强,也可以边走边卸载。
但是,对于“仓栅式自卸半挂车”,国内有关机构还没有为之开绿灯,即不予上《公告》。目前这种专利技术车型,却已获得了少数省市(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部门的支持,允许在部分地区使用(试用);据介绍,在我国煤炭主产区——鄂尔多斯,在用的运煤车的80%都是这种车型。同时这种车型已经和正在大量出口国外,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中国人“涨了脸面”(“墙内开花墙外香”)。这类车型不仅使用效果很好,而且在运煤淡季可作为仓栅车运输其他货物。据介绍,这种车型在国内外已有3万多辆的保有量(95%运煤,5%其他用途),产自正规企业(如蒙凯集团及其授权企业)和一些小企业(非法仿制)。但因上不了《公告》,而且大部分省市不允许上路(发现后处罚,也易滋生腐败),这不仅不利于推广,而且也令运输企业和生产企业忐忑不安。
另悉,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7年7月27日出文呈报国家工信部装备司的《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xxx公司开展底板两侧举升半挂自卸车应用试点的请示》中表示:“为了提高…运输效率,进一步验证…半挂自卸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恳请工信部就…半挂自卸车的技术指标和实际应用情况实地考察、组织论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标准,并批准该车型在鄂尔多斯市进行应用推广试点。”但一年过去,至今未闻批复。
近年部分企业开发的3轴仓栅式自卸半挂车也是一种比较专业的煤炭运输车辆,但因没有“准生证”,只能在部分地区使用(试用)和出口。上图为采用蒙凯中翻自卸专利技术的用于出口的3轴中翻式仓栅自卸半挂车,该车卸载时只需将底版向两侧顶起;其外观与普通的仓栅式半挂车看起来没有区别,只有走近细心察看才能发现其中奥妙和差异。下图为3轴侧翻式仓栅自卸半挂车,这种车型也应无法取得《公告》资质,但在部分地区允许使用(或当作普通仓栅车管理)。据介绍,中翻式自卸半挂车,相比于其他卸载方式(卸货时整个“货箱”需要举升倾斜),其稳定性更好一些强烈呼吁:尽快修改GB1589-2016的不合理规定,还煤炭运输市场一个清白
无数的事例证明,很多货物只有采用专业化的运输车辆,才能实现最安全、最高效、最环保的运输。我们可以确认:GB1589标准的“其他要求”中的“挂车栏板高度不得超过600mm”,没有充分考虑全国各种不同货物的运输需求,对车辆进行了过多的限制,从而导致全国类似车辆的畸形发展,这一畸形发展已经持续了10几年。按600mm生产的“小容量”自卸半挂车只能用于运输比重较大的货物,而难以用于运输其他散货;用途较为广泛的“大容量自卸半挂车”(仓栅式/高栏板式),虽“装得下、卸得下”,但总是得不到正常发展。例如:煤炭运输市场主力车型——3+3轴半挂列车,虽一次次“创新”却又一次次被“革命”,一直得不到一款“合规”的真正专业的运输车辆,白白地浪费了很多人力、财力和物力。
10几年来,面对高高在上的GB1589中不科学、不合理的条款,煤炭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制造企业乃至有关机构,更多的是在无奈中去承受、去适应,除了得来一个个匪夷所思的“结果”,还有就是释法执法部门一次次的有失水准和“遗笑”天下。
时至今日,行业人士再次强烈呼吁:应该从源头上尽快解除制约我国煤炭运输市场主流用车健康发展的障碍!这个障碍就是GB1589-2016“其他要求”中一句不合理、不科学的规定(GB1589-2016之4.6.3款)!
伟人说过:“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此,我们特别期待GB1589标准制定者们,尽快组成标准修订小组,通过煤炭产区的实地调研和指定试点,认真体察煤炭运输行业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形成统一意见,再以“更改通知单”形式删改GB1589对挂车栏板高度的不合理要求!实际上,只需按照标准“名称”,只限制车辆的轴荷、总质量及外廓尺寸即可!而无需对上装及货箱的尺寸进行约束,否则就是画蛇添足、自相矛盾!
实际上,对于3轴煤炭运输半挂车而言,为了充分实现整车轻量化设计,“货舱栏板”采用1.5~1.6m高度时(宽度按2.55m),半挂车长度采用11m即可“装得下”、不亏载,而不必采用13m长度限值。而且,为了便于装载和密闭运输(环保),“货舱”顶部应允许设置活动顶棚,“货舱”下部也应允许设置喷淋压尘装置。
我们希望通过标准修订和有关善后工作,能让那些能够同时实现快速装卸、环保卸载、安全卸载、环保运输,即“装得下,卸得下”“拉煤不见煤,卸煤不见尘”的煤炭专业运输车辆,光明正大、合理合法地生产和销售,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
正是GB1589-2004/2016标准中的一句不合理、不科学的话“挂车栏板高度不得超过600mm”,弄得我国煤炭运输行业在法理上一直没有真正专业的煤炭运输车主力车型。强烈呼吁删改这句话
注1:关于煤炭运输车的其他标准
修订版GB/T17350-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增加了“煤炭运输车”术语,规定:煤炭运输车是指装备有煤炭装运车厢等,具有防抛洒、便于装卸的功能,用于运输煤炭的厢式专用运输汽车。这一定义可谓与时俱进,具备车厢、防抛撒、装卸等关键词。而姗姗来迟的行业标准QC/T980-2014《煤炭运输车》(第一版)采用了GB/T17350-2009对“煤炭运输车”的定义,对煤炭运输车辆没有提出必须或不允许安装自卸举升装置;但对货箱(厢)内部高度提出的1.5m限值要求,还是合理的。这一推荐性标准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注2:GB1589-2016有关条款(略有编辑)
4.1.1.1栏板式、仓栅式、平板式、自卸式货车及其半挂车的外廓尺寸应不超过表1规定最大限值。
4.3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且不应超过表4规定的限值。
4.6其他要求(节选)
4.6.3挂车及2轴货车的货箱栏板(含盖)高度≤600mm,2轴自卸车、≥3轴货车的货箱栏板(含盖)高度≤800mm,≥3轴自卸车的货箱栏板(含盖)高度≤1500mm。
a)当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动轴传递动力、具有驾驶室且驾驶员座椅后设计有物品放置空间时,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3t;
b)低速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4.5t;
c)当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增加1t;
d)安装名义断面宽度≥425mm轮胎,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18t。
e)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1800mm的铰接列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3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