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邑集团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并未统一其中文名称,但其大部分进口商为了在中国方便开展销售,一直将该品牌称之为“奔富”,且随着该品牌的热销,中国消费者已经自行将“奔富”与“penfolds”直接产生对应关系。然而,遗憾的是富邑集团并未对“奔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至于在中国地区,中文商标“奔富”于2006年就被一名西班牙国籍的商人李琛申请注册并予以核准了。故自2012年起,富邑集团就开始了其漫长而曲折的维权之路。
根据中国商标网的显示,李琛于2006年10月16日向国家商标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于2009年4月27日获得了第5662026号“奔富”商标的注册核准,核准期限为十年,核准商品为“葡萄酒、酒(饮料)”等。该商标引起了富邑集团的注意,于是,富邑集团在2012年对该商标提起撤销第5662026号“奔富”商标的申请,虽然商标局支持了富邑集团的申请,但李琛不服,在随后几年,经过商标评审委员会复议审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审理后,该商标于2017年1月份最终还是被撤销了。
虽然富邑集团在这场“奔富”商标之争中取得胜利,但并不意味着其就享有了“奔富”商标的专用权。从中国商标网上看,李琛并未放弃对“奔富”商标的争夺,其在2016年12月第二次向商标局提出“奔富”商标的注册申请。暂且不论李琛这次申请是否成功,根据中国商标网的显示,在第33类葡萄酒类别上包含“奔富”二字的商标高达150多件,包括如“奔富”“奔富名庄”“奔富庄园”“奔富家族”等含有“奔富”二字的近似商标。而富邑集团目前并未获得一件包含“奔富”中文的相关商标。如此看来,富邑集团想要取得“奔富”商标的专用权并不容易。而据网络的相关报道,富邑集团有可能会放弃“奔富”商标而选择其在2014年取得专利权的“品馥”商标,而“奔富”商标在中国使用多年,在相关消费者中已经广为人知,如果进行更名对其品牌的发展必然会产生不少的阻碍,也会让相关消费者对该品牌产生困惑,而且还容易使其他别有用心的公司继续使用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奔富”商标误导消费者,这对富邑集团而言无疑是一场考验。
【杨河律师点评】
按照中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大陆地区取得商标以在先申请为原则,即必须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经过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有很多国外的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时没有注重自身的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导致商标被抢注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抢注的商标进行维权需要走的程序非常繁琐且时间冗长,因此而产生的纠纷除了对自身品牌发展有束缚外,还有可能面临在先商标权利人提起的高额赔偿的诉讼。因此,国外企业在即将进入中国市场前必须对自身的知识产权包括商号、商标、专利、版权等各种权利进行全方位的保护,才能减少日后有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杨河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部负责人,广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委员,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委员,大型知识产权类网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www.ipgreen.cn)”的创始人、负责人。杨河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领域,擅长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管理运营、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杨河代理过华谊兄弟、香港TVB、双鱼集团等知名公司的案件,其中代理的“新百伦”商标侵权案件,获赔金额9800万元,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金额最高的知识产权案件,入选“2015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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