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食盐改革落地已满半年,被称为“舌尖上的第一味”的食盐市场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延续两千多年的食盐专营制度被打破了!
国务院在2016年4月22日正式发布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文件,决定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价格放开,盐业企业可以打破地域限制,跨省跨区域销售食盐。
中国食盐改革正式落地实施已满半年,被称为“舌尖上的第一味”的食盐市场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盐行业竞争加速
5月23日,辽宁省工信委发布消息称,今年一季度辽宁省盐业改革政策实施顺利,如大连盐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已经直接进入市场,并建立了自己的品牌,已经将具有辽宁特色的产品销售至上海、北京等地,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实现了跨省销售。据介绍,海盐是辽宁省特色盐类产品,目前全国最大的海盐雪花盐生产基地已经落户辽宁。
中国的食盐专营历史至今已有2700多年。今年1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同时《食盐价格管理办法》被废止。根据方案,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价格放开。方案明确,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食盐不再由政府定价,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决定。这意味着国内将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改革之前,食盐生产企业生产的食盐只能卖给食盐批发企业。改革后,生产企业作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可以确立自己的品牌和价格,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范围内开展经营。
盐改方案意在打破盐业专营,提高了各界对于盐业市场活力的预期。改革近半年以来,《小康》杂志记者在广州多个超市调查发现,食盐专柜上不再像以前一样仅有一两种盐产品,摆放在上面的食盐品牌多了好几种,价格也从原来的每包定价1元变成了1.5元至4元不等。
对于保持盐业市场稳定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说,各省区市在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都对保障食盐稳定供应,特别是安排边远贫困地区及经济欠发达边疆民族地区碘盐供应财政补贴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虽然改革后食盐价格有所上涨,不过,对于此次盐业体制改革,依然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于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将产生深远影响。
“食盐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以同台竞技,今后消费者在超市里看到的就不仅仅是本地食盐品牌了,食盐品种和品牌会越来越丰富。”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认为,此次改革打破了盐行业缺乏竞争的局面,尤其是对食盐批发企业冲击很大。从前竞争力不强的盐企可以依靠政府给的计划生存,今后可能会被市场淘汰。改革也将加速盐企的兼并重组,最近中国盐业总公司与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就共同组建了跨区域、产销合一的盐业企业。
“蜜月期”的阵痛
“食盐结束专营制度,走向市场化,价格会有所改变,或涨或降一点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可能并不是很重要,我们更关心的是市场化会不会影响食盐质量,会不会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多位前来超市购盐的市民向记者反映说,每个家庭食盐用量并不是很大,就是每包涨一两元,在一个月的开支里也不会体现出来,而一旦质量出了问题,那将会直接影响到身体健康,虽然量不大,但每日每餐都要有。“质量很重要!”受访的消费者均再三强调!
在中国食盐改革还没有走出“蜜月期”时,3月中旬全国多地被曝出发现了“脚臭盐”的踪迹,即食盐在手中一搓就会产生“脚臭味”。目前,案情已基本清楚,涉事食盐品牌均来自河南平顶山市的两家企业“神鹰盐业”和“中盐皓龙”。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回应称,“脚臭盐”发出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
然而,因食盐关系每一个人的健康安全,因此舆论普遍格外关注。目前,对于此次盐改,公众的态度并不完全统一。有人以此次“问题食盐”的发生为例,认为中国盐业不能放开,要谨慎私有化,因为“太市场化了,质量就难以保证”。一位食盐销售商则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对改革的坚决支持,据他介绍,盐业公司购买食盐的平均价格为400~500元/吨,加碘的成本只有20~25元/吨,但盐业公司平均批发价格为1500~2000元/吨,整个批发销售环节的价差高达4倍。“为什么生产成本和终端销售价格会相差这么大?因为都是他们一家说了算。”改革的意义其实正在于适度放开竞争,激励盐企做优做强,为老百姓提供更高品质的食盐,更有利于我国食盐“走出去”。
未来,中国食盐改革仍将任重道远。《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出“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事实上,很多地方的盐业行政部门与盐业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企合一的现象还十分普遍。
据中国盐业协会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25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盐业主管机构中,与盐业公司政企分开的有9个,占比29%;政企合一的有22个,占比71%。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模式,一方面会让盐业局的监管性质定位不清晰,监管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也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也使作为企业的盐业公司发展面临目标冲突,效率难以提高。即便改革之后,也要防止盐业公司“翻牌子”变相直接并入新的监管机构。由此,政企改革、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十分必要。
“这种行业垄断下,食盐生产企业被排除在市场之外,同时,这种计划的权力也难逃腐败的侵蚀,成为改革的阻力。”据原国家经贸委运行局副局长、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陈国卫介绍,原有的食盐专营体制下,食盐生产企业必须由省盐务局分配生产计划,给多少计划,企业就生产多少。而省盐务局与盐业公司又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因此,盐业企业事实上既是盐业的管理者,也是经营者,掌管着生产企业的“饭碗”。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提出,要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目前地方食药监机构很多都没有建立起来,现有的近两万名食盐执法人员如果划归食药监督部门,还面临着企业编转事业编的问题,要有一个过渡时间,先立后破。”在王强看来,除此之外,还要给盐业企业适应市场的时间。
责编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