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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回归本源”和服务小微实体经济

时间:2024-10-28 01:59:17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现代金融体系,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内容,“如何构建现代金融体系?”以及“金融科技在其中的作用是什么?”等问题,成为各界共同关注点之一。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提供的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陈经伟先生撰写的这篇文章将很好地为大家释疑

作为一个行业,由于全球金融科技业目前仍处于初期阶段,且各国发展情况又有一定的差异性,因而各方讨论的“金融科技”的涵盖范围和内容也不尽相同。目前,中国国内普遍把金融科技理解为:利用包括人工智能、征信、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前沿科技工具和手段,服务于金融业效率提升和客户群体延伸的产业。这意味着,中国国内各界针对“互联网金融”话题的讨论和争议也告一段落。实际上,2016年3月,作为全球金融治理核心机构之一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首次发布了关于金融科技的专题报告,并对“金融科技”(FinTech)进行了初步定义,即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响。

金融科技“回归本源”

前几年,中国国内各界曾经围绕着“互联网金融颠覆金融”、“互联网提高金融效率”、“互联网金融新型金融运作方式”、“互联网金融体制性监管套利”、“互联网是金融的主流方式还是拾遗补缺方式”以及“互联网去中介化”等内容进行辨析和大讨论。与此同时,中国国内各地兴起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所谓的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热”。随着融宜宝、E租宝、中晋资产、银坊金融等中国国内金融事件爆发,国务院组织多部委连续出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上第五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的“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和“金融监管全覆盖”等,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在经历前几年的草莽生长后进入规范整治期,如何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之一。

“金融科技”概念出现,一方面理顺了互联网等新技术与金融两者之间的关系,即“互联网等新技术是服务于金融业的工具和手段”而非“颠覆金融业”;另一方面说明了这种新技术对金融业所造成的重大影响是“正反向”两个方面并存的结果。

进一步来说,目前的金融科技业态往往是从传统金融机构某项业务或某个流程环节中衍生而出的业务模块,逐渐发展壮大形成各项新兴金融业务。其中,“科技赋能”可以让金融发挥更大的作用,覆盖到更多的人群,达到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效果。近期的中国国内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与五大互联网金融科技公司完成的“一对一结对”(建行与阿里巴巴、中行与腾讯、工行与京东金融、农行与百度、交通银行与苏宁)的事件,说明金融科技嵌入金融体系成为现代金融一种趋势。

FSB发布的《金融科技的全景描述与分析框架报告》和针对金融科技的系统性风险及监管问题的正式讨论,以及FSB着眼于金融稳定而推出的针对金融科技的分析框架,已经得到各国监管当局借鉴和充分应用;同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已经成立了金融科技特别工作组,研究金融技术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以及未来的监管应对。这也意味着,把金融科技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并加强监管成为一种必然。

金融科技服务小微实体经济

第五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回归本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第一原则”和“全面提升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而金融科技作为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它服务于金融业效率的同时,也将是直接或间接地体现为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科技作为现代经济进入信息化时代,在金融领域所表现出新特征、新业态和新模式,在解决小微实体经济发展瓶颈和提供金融服务以及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方面更具有优势。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金融排斥”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解决中小实体经济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微企业与金融弱势群体的金融可得性成为这几年国际国内金融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在普惠金融联盟(AFI)组织世界各国签订的《玛雅宣言》中,将普惠金融、中小企业和创业创新有机联系到了一起:“作为一个由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构成的组织,我们承诺:……五、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服务,因为他们和普惠金融具有相同的目标——促进可持续、包容性的增长和推动创新。”普惠金融理念通过深化金融服务层次,扩大金融服务对象,提高金融发展水平,支持弱势中小微实体经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这一关键词连续三年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之中,也被写入“十三五”规划,成为金融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在金融业竞争激烈的当今,是商业金融机构在主观上不愿意介入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或者不愿意开展普惠金融吗?答案是否定的。道理很简单:“盈利是商业性机构的天职”。商业金融机构不愿意或没有深度介入,至少说明一个现实的逻辑是,现有金融环境和传统业务流程或产品条件下,商业金融机构开展以上业务或介入以上领域在客观上是非盈利的。

金融科技的兴起往往是借用新兴技术,改造传统金融活动中某项业务或者业务环节,作为切入点而展开的业务活动,典型案例:微信和支付宝(第三方支付)。换句话说,互联网、大数据和移动终端技术降低了信息处理成本和管理成本,扩展了整个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是,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的支持,使得线上利用海量数据集中进行信息配对并达成交易成为可能,应用于小额财富管理、中小微金融具有独特的优势。更深刻的是,金融科技改变了人们的金融行为,客户希望拥有更多自主选择权,开始关注用户体验,对服务的便捷性、易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确实有利于降低成本、优化风险管理、填补金融服务空白、满足市场需求的创新活动应在整改规范基础上给予支持。

整体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不论是在人口基数、小微企业绝对数量、金融资源等“量”的规模方面,还是在金融效率有待提升的空间方面,中国金融业对于金融科技的需求均比包括美国在内其他国家要大得多,特别是在小微金融服务的信息处理技术和服务方式创新等。

当然,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正因为中国潜在规模和“量”巨大,这也意味着,中国的金融科技对于传统金融业影响,或者说它带来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微观层面上,相关监管机构应重点评估其对传统金融机构商业模式的影响,对金融市场中各个市场参与主体行为方式和风险状况的相互影响,以及可能给金融体系带来的脆弱性等;对一些跨市场跨行业的运营,一定要认清其经营模式的实质,评估其是真正市场需要的金融服务创新,还是只是借创新之名牟取暴利、挣快钱?对这些机构在管理和内控方面存在着与金融行业特征严重不符问题要加强监管;特别是对于规避监管或进行监管套利的,甚至涉嫌非法集资的“伪创新”或犯罪行为,则应给予严厉打击。

金融科技的未来

目前,已经出现了超级庞大的金融科技公司,部分公司也正在进行全球化扩张,其继续发展势头是否会对全球或国内“系统重要性”有影响?

在微观层面上,“深耕细作”、“细分领域”、“专业化”和“差异化策略”等应该是中国金融科技公司未来发展方向;金融与科技的进一步深度融合的趋势,引发金融领域更深层的变革,在支付清算、借贷融资、财富管理、零售银行、保险、交易结算等诸多金融细分和业务领域,实现科技与金融更加紧密的结合。

五大金融科技公司与五大行的“联姻”,意味着国内金融科技与传统金融的合作才刚刚开始,金融科技深度嵌入了整个金融体系,针对如中小型金融机构及最缺技术支撑县域金融体系,金融科技如何通过一系列信息化技术,降低成本和提高精准度,使得这些机构面向客户端的渗透率大大提升,金融服务的客群范围会越来越广,未来的县域“新金融”服务模式如何发展,将值得各界对其发展路径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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