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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PP 的特点、影响及中国的应对之策

时间:2024-10-25 09:32:19

内容提要2018年3月,来自亚太地区的11个CPTPP成员国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了签字仪式。作为亚太地区首个大型自贸协定,CPTPP具有较全面的条款和较高的约束力,成员国经济总体投射力较强,生效条件相对宽松易行等几大特点。CPTPP一旦生效,将进一步加剧国际经贸区域化、集团化趋势,并且成为发达国家抢夺制定国际贸易新规则主导权的重要平台和路径。与此同时,伴随着美日推行“印太战略”,CPTPP或将对中国外贸环境产生消极影响,降低中国在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扰乱中国推进东亚及亚太经济一体化的节奏和步伐,削弱中国在亚太经济一体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关键词CPTPP;自贸协定;RCEP;全球经贸格局;国际经贸环境D

OI:10.19422/j.cnki.ddsj.2018.09.002

2017年11月,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和越南11个原“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TPP)成员国,借亚太经合组织(以下简称APEC)越南岘港会议之机,共同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已就新协议达成了基础性重要共识”,并决定将TPP更名为“全面且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andProgressiveforTrans-PacificPartnership,以下简称CPTPP)。2018年3月,经过近四个月的不懈努力,上述11国代表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了CPTPP的签字仪式。尽管目前CPTPP还处于各成员国国内立法机构批准后方能最终生效的阶段,但作为亚太地区首个大型经济一体化协议,CPTPP自签署以来,其影响力和关注度与日俱增。[1]

CPTPP的主要特点

CPTPP脱胎于TPP,与后者相比,CPTPP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一、内容有所减少,门槛有所降低,但仍坚持“全面且进步”的标准

该项协定之所以被命名为“全面且进步”,是因为其远远超过了一般自贸协定仅为降低交易成本而签订,更多地还包括了确保提高亚太地区劳工和环境标准,创造出更多旨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对外贸易和就业机会等重要目标。[2]

CPTPP保留了TPP中三分之二的原始文本,被搁置或修订最多的是与美国有关的22项条款,半数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主要是缩短了创新药物的专利保护期和版权期限,缩小了信息保护范围等美国高度关注的项目。[3]

值得一提的是,在CPTPP最终版本中,完整地保留了“电子商务章节”(即对通过数字贸易创建的数据提供广泛保护),“政府采购章节”(规定向外国投标人同等开放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国有企业章节”(主要体现在限制成员国政府补贴国有企业和限制成员国政府干预市场方面)等原TPP条款。[4]这是“国企条款”首次被纳入国际贸易协议,故广受西方媒体关注。总之,CPTPP最终文本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CPTPP成员国政府将努力为区内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创造最优条件,从而更好地分享彼此的经济成长和发展机会,打造引领未来国际贸易规则走向的“风向标”。

二、成员国横跨亚太地区,总体经济投射力较强

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计算,2017年,CPTPP成员国总计人口规模达到5.05亿人,经济规模(GDP总量)高达10.57万亿美元,占世界经济总量的13.1%。而且,该协定的全体成员国均来自充满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亚太地区。其中,既有经贸实力“大而强”的日本,也有经济开放度高的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发达国家,更有经济成长性较好的智利、马来西亚、墨西哥和越南等新兴经济体。另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和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公布的统计数据计算,这11个国家的进出口总额和对外直接投资流出与流入规模在世界总值中的同期占比已分别达到约28.77%和34.81%。庞大的经济总量、巨额的对外贸易和投资规模,为CPTPP奠定了较强的经济投射力。

三、生效条件相对宽松、易行

与TPP较为严苛的生效条件,即“须获得全体签约国当年(2013年)经济总量之和85%以上的六个国家批准后的60天后生效”相比,CPTPP的生效条件较为宽松。据日本广播协会(NHK)电视台报道,为避免重蹈覆辙,在日本的主导下,11个成员国一致同意将CPTPP的生效条件定为“在11个签字国中,只需有六个国家完成国内立法机构的审批手续后,即可在60天后自动生效”。目前,已有墨西哥、日本、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等四个成员国相继完成了国内立法机构对CPTPP的审批手续,其他成员国的相关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四、吸引力强、扩容前景较为乐观

如前所述,尽管CPTPP目前尚处于等待各成员国国内立法机构审批方能生效的阶段(甚至也不排除因批准成员国的数量不达标而再次夭折的可能),但是,已经有韩国、印尼、泰国、菲律宾、斯里兰卡、哥伦比亚、中国台湾,以及英国等亚太域内外经济体明确表达了对加入该协定的兴趣。事实上,在CPTPP的公开文本中,也表示“欢迎其他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加入”[5]。在扩容方面,日本CPTPP首席谈判代表梅本和义也强调,“一旦CPTPP生效,我们就可以启动新成员的加入讨论”。据此看来,CPTPP的扩容前景比较乐观。

CPTPP对全球经贸格局的影响

CPTPP作为亚太地区首个大型自贸协定,一旦生效,将对全球经贸格局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

一、国际经贸区域化、集团化趋势进一步加剧

相比于20世纪50年代末和90年代中期先后起步的欧洲经济一体化和北美经济一体化浪潮,亚太经济一体化因区内成员经济水平和发展意图差异较大而不甚活跃,主要表现在该地区一直缺失大型经济一体化组织。[6]

虽然亚太经合组织(以下简称APEC)自20世纪80年代末就已存在,然而其允许成员在参加地区经济合作时可以保持足够的“渐进性”和“灵活性”,最终导致成员间合作方式较为“松散”,“约束性”较低,离自贸协定等为代表的地区经济一体化“高自我约束”的要求相去甚远。因此,尽早实现更高水平和更深层次的经济一体化、集团化是亚太地区不少国家的愿望。

2018年3月8日,参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谈判的11国代表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协定签字仪式。2017年1月,美国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参与TPP谈判的其他11个成员国对原协定作出修改,形成CPTPP。图为参与CPTPP谈判的代表在签署协议后合影留念。CPTPP一旦生效,不仅将改写亚太地区大型自贸协定空缺的历史,而且还将以其庞大的经济总量和活跃的经济、贸易与投资增长态势,进一步强化国际经贸区域化、集团化的势头。而CPTPP作为一个大型国际一体化组织,也将与欧盟、北美自贸区形成三足鼎立的世界经贸格局。

二、大型自贸协定成为发达国家重塑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抢夺制定国际贸易新规则主导权的重要平台和路径

近两年来,除CPTPP外,发达国家之间还先后达成了《欧盟—加拿大综合经济与贸易协定》(2016年10月签订)和《欧盟—日本经济伙伴协定》(2018年7月签订)等大型经济一体化协议。包括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对自贸协定谈判如此“热心”,充分表明在WTO全球多边自由贸易谈判成果长期严重欠缺、全球经济治理停滞不前、逆经济全球化大行其道的不利情况下,发达国家日渐失去耐心,转而采取撇开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伙同一些“志同道合”者,以自贸协定为主要平台和路径,制定符合自己“胃口”的21世纪国际经贸新规则和新标准。

三、日本跃升为亚太经济一体化的“领头羊”

实力决定领导力。美国退出TPP后,原本在TPP12国中经济总量排名第二的日本一跃成为“龙头老大”,其经济总量在CPTPP11国中的占比由原先不足20%骤升至49%。日本巧妙地抓住了因美国离场而导致的TPP“群龙无首”的大好时机,成为11国谈判的引领者和推动者。事实上,早在特朗普政府宣布退出TPP后不久,日本政府便对外明确推动TPP11国继续前行的决心,并制定出相应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据此一步一步向前推进。

可以说,CPTPP的达成与日本在其中的主动协调、穿针引线、极力撮合并“勇于奉献”密不可分。为了吸引其他成员继续谈判以最终促成CPTPP达成协议,日本也的确在开放国内农副产品市场和汽车市场方面做出了较大的让步。巨大的付出和辛勤的努力终于为日本换来了丰厚的回报,根据11个成员国的协商结果,东京成为CPTPP总部所在地,日本一跃成为亚太经济一体化制度性框架建设的“领军者”。

四、亚太经贸合作“印太化”的趋势明显

早在2007年,日本首相安倍在印度国会发表演讲时就曾提到,太平洋和印度洋作为“自由和繁荣之海”将带来充满活力的联结。2012年,安倍连任日本首相后不久便抛出其旨在应对中国崛起的“钻石圈构想”。其后,日本政府抓住一切可用之机,极力兜售其“印太战略”。在经历了与印太国家(主要包括美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等核心国家和印尼、越南、新加坡、斯里兰卡等重点国家)的多次磋商、谈判,甚至是拉拢和不遗余力地推销后,安倍终于迎来“印太战略”的春天——美国特朗普政府“印太合作战略”的到来。

2017年11月,特朗普总统利用出访东亚之机,高调宣布美国新政府的“印太合作战略”。2018年7月30日,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在出访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尼等东盟国家(亦为美国“印太战略”的重要合作伙伴国)前夕,宣布美国将对印太地区投资1.13亿美元,用于帮助该地区发展数字连接、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资源。事实上,美国这笔“拨款”,名为促进和完善印太地区的基础设施,实则为对抗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和建设。特朗普政府“印太战略”的主要经济目标,不过是为了遏制中国经济实力的快速崛起和不断削弱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以维持、确保和巩固美国在该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经济霸主地位。

鉴于美日“印太战略”的重点伙伴国或者已成为CPTPP成员国(如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越南等),或者是潜在的CPTPP成员(如印尼、斯里兰卡等已明确表示了加入的兴趣)。因此,即便美国目前尚未与CPTPP有什么瓜葛,但预料也不会影响日本积极主动地吸引诸如印尼、斯里兰卡,乃至印度等“印太战略”伙伴国加入CPTPP。安倍政府原本就是“印太战略”的始作俑者和积极兜售者,同时又是CPTPP的“领头羊”,意在借助于CPTPP,实现亚太经贸合作“印太化”。

CPTPP生效后对中国对外经贸环境带来的挑战

CPTPP作为亚太地区首个大型自贸协定,一旦生效,对于中国这样身处亚太的大型经济体对外经贸环境的影响,无疑将是巨大和深远的。

一、对中国对外贸易环境产生消极影响

总体上看,11个CPTPP成员国多是中国重要的出口目的地和投资伙伴国。据中国海关统计,2017年,中国对CPTPP成员国的出口在中国出口贸易总额中占比约五分之一;在中国前20个最大出口目的地中,日本、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墨西哥、加拿大等CPTPP成员国榜上有名。

与其他地区经济一体化协定一样,CPTPP具有歧视非成员国的商品和服务,以及疏远非成员国直接投资往来等消极作用。一旦CPTPP生效,中国出口至CPTPP成员国的商品将受到歧视性待遇。不过,在11个CPTPP成员国中,中国已经与文莱、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等东盟国家,以及智利、新西兰、秘鲁、澳大利亚等大部分国家签订并实施了双边自贸协定,所以中国对这些CPTPP成员国出口商品的影响不大。但是,中国出口到日本、加拿大、墨西哥等尚未与中国签订自贸协定的CPTPP国家市场时,则会受到明显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在日本和加拿大这两个发达的CPTPP成员国市场上,来自中国的产品将会遭遇到来自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智利、秘鲁和文莱等CPTPP劳动密集型国家同类产品的激烈竞争,使中国出口产品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

二、降低中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

21世纪世界经济竞争是国际经贸规则话语权的竞争。世界大国无一不在想尽办法抢夺更多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制定的话语权。由于不是CPTPP这样大型自贸协定的成员国,所以中国面临游离于亚太经济一体化主流之外的风险。而CPTPP一旦生效,日本作为“领头羊”,同时又是“印太战略”的始作俑者,不排除未来有可能将CPTPP“印太化”后,又以“限制国企”等CPTPP“独有”条款排斥中国,使中国这个原本在全球价值链中参与程度较高的超大型亚太经济体,难以很好地融入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之中,甚至面临着被边缘化的趋势。

三、扰乱中国推进东亚及亚太经济一体化的节奏,削弱中国在亚太经济一体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最终有可能不了了之。始于2012年11月的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目前已完成了13轮,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离签订协议似乎还有相当长的距离。究其原因,除了因三国产业竞争激烈,互有敏感领域难以退让外,还跟三国之间的关系时好时坏直接相关。当前,虽三国关系迎来转机,但如前所述,韩国目前已经对CPTPP表示了兴趣。可以预料的是,一旦韩国加入该协定,再加上中韩自贸协定早已经落地生根,预计韩国极有可能首先对中日韩三国自贸协定谈判失去兴趣,最终使谈判不了了之。

二是中国力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谈判面临不利影响。始于2013年5月,包括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等七方16国的RCEP谈判,至今已经进行了五年有余。在大约18个领域的谈判中,总体进展缓慢,各成员国在关税、服务贸易、投资规则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问题上的立场仍有较大分歧。在CPTPP达成后,某些RCEP成员表达了对加入前者的兴趣。

RCEP谈判迟迟未果,主要原因除该自贸协定谈判参与国家覆盖了发展水平迥异的东亚及亚太、南亚等众多国家外,还与区内大国日本一直以来的不积极、不作为直接相关。RCEP(“10+6”)原本是由日本为了平衡中国在东盟+中日韩(“10+3”)合作框架下快速增长的影响力而首先提出的,中国本着开放的心态,也为顾全东亚及亚太合作的大局,欣然接受并积极推动RCEP谈判。相比之下,日本作为RCEP的创始国和东亚经贸强国,却在RCEP谈判启动后,把更多的谈判资源投到了同为自贸协定的《日本—欧盟经济伙伴协定》(2018年7月签订)和美国主导的TPP(2016年2月签订),以及后续的CPTPP(2018年3月签订)谈判中。显然,日本对待RCEP的态度从十年前的“力推”到如今的“心不在焉”,背后的深刻原因无外乎是中国综合国力的快速崛起,使日本感到了空前的压力、焦虑,甚至是恐惧。即使是在“10+6”框架中,日本也感到难以平衡中国的巨大影响力。所以,在RCEP已经完成的二十几轮谈判中,日本大多“出工不出力”,远没有发挥出一个大国应有的作用和贡献。这与日本在美国主导下的TPP谈判中的“积极配合”及在其后续者CPTPP中的“勇于担当”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三是有可能逆转中国在眼下亚太自贸区(以下简称FTAAP)建设中的有利地位。2014年APEC领导人北京峰会批准了实现FTAAP的“北京路线图”。此后几年里,亚太自贸区(FTAAP)进程明显提速。2016年秘鲁利马峰会上,APEC成员签署了《FTAAP利马宣言》,被视为APEC各经济体领导人全面推进FTAAP的“首个实质性动作”。《FTAAP利马宣言》还明确将RCEP和TPP并列为未来FTAAP实现的两种路径。

如今,CPTPP作为TPP的继任者,率先达成了协议,相较RCEP而言,更占得先机;加之其内容全面且标准较高、扩容前景较为乐观且由自贸协定大国日本“领衔”等特点,因此,极有可能成为未来实现FTAAP的首选路径,从而使中国在FTAAP建设中处于不利境地。

对策与思考

综上,CPTPP作为亚太地区首个大型自贸协定,一旦生效,其影响不可小觑。因此,如何全面、客观、理性地认识CPTPP这一可能对国际经贸格局和中国对外经贸环境产生重要影响的新事物、新变量,并从容应对,对于身处亚太的世界经贸大国中国来说至关重要。

一是在保持战略定力的同时,调整思路,积极应对。竞争与合作永远都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中国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就当下亚太经济一体化而言,中国应从全球合作与竞争的视野出发,统筹兼顾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一带一路”建设两个大局,不过分拘泥于一时一事而丧失战略定力。如前所述,CPTPP内容涵盖广泛,而且其对成员国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的约束水平也远高于WTO现有贸易规则,并居众多区域一体化协议之前列。中国宜转变观念,以开放的心态看待CPTPP,借鉴和参考其有益之处。

二是继续坚定推行积极的自贸区战略。近年来,中国在推进自贸区战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作为一个世界经贸大国,中国在此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因此,中国应以“一带一路”倡议和建设为指引,加强与贸易伙伴之间的互联互通,积极与贸易伙伴谈判、商签自贸协定。当前,我们应紧紧抓住中日关系改善的有利时机,不断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同时,还应积极促动中国与英国、中国与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自贸协定谈判,努力构建高质量的自贸协定和面向全球的自贸协定网络,使之成为中国经济外交大发展的利器。

三是继续坚定推进RCEP谈判和FTAAP进程。RCEP作为覆盖约一半世界人口、经济总量占世界总量近三分之一、对外贸易额占世界总额近三成的超大经济体,一旦建成,不仅可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应,减缓由于特朗普政府“贸易战”给中国带来的经济和战略压力,而且具有加强成员之间互信、优化国家关系等战略溢出效应,值得我们继续下大力气推进。

(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苏童)

[1]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张奕昀、孔繁慧和王寒亮对本文原始资料查阅及文中部分数据的计算做出了贡献。

[2]新西兰外交与贸易部:ComprehensiveandProgressiveAgreementforTrans-PacificPartnership–NationalInterestAnalysis,March2018,https://www.mfat.govt.nz/assets/CPTPP/CPTPP-Final-NationalInterest-Analysis-8-March.pdf.

[3]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从TPP到CPTPP》,https://www.csis.org/analysis/tppcptpp。

[4]同[3]。

[5]新西兰外交与贸易部:ComprehensiveandProgressiveAgreementforTransPacificPartnership,https://www.mfat.govt.nz/assets/CPTPP/Comprehensive-and-Progressive-Agreement-forTrans-Pacific-Partnership-CPTPP-English.pdf.

[6]虽然作为一个拥有新加坡、新西兰、智利和文莱等四国在内的、旨在促进跨太平洋国家经济一体化的组织——“跨太平洋自贸协定”(TPP,又称P4),早在2006年5月就已生效,同时它还是一项不仅包括成员国间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而且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劳工和环境标准、透明度等多个方面在内的综合性、较高标准的新型自贸协定。然而,由于这四个国家的经济体量总体较小,所以自诞生以来一直默默无闻,直到美国奥巴马政府高调宣布加入TPP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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