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书网

2009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百篇

保存到桌面 | 繁体 | 手机版
品书网 > 科幻小说 > 2009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百篇 > 第31章

第31章

书籍名:《2009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百篇》    作者: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10月3日,武汉最大的色情网站“武汉交友俱乐部”网络涉黄案,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案犯除了3名是上世纪70年代出生外,其余5名均为80年代出生的孩子,据法庭后来公布的消息,涉案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24岁,最大的32岁,最小的是一位18岁的在校大学生。令人诧异的是,案犯们平时都是通过网上QQ交流,彼此姓名都不清楚,对于其中的多数人来说,这次庭审也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当地媒体报道称,许多案犯曾是大学的高材生,案犯之一黄啸宇,案发前还曾是南京某著名高校计算机协会主席。这是一个看上去很阳光的男孩,眉宇间还不时露出灿烂的笑容;庭上辩论时,常常滔滔不绝地给法官们解释专业问题。现在他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他即将到来的21岁生日。这起全国首例利用境外服务器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案的8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和1年零8个月等刑期。

            在此之前,9月29日,厦门宣判了全国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以来破获的第一起“黄网”案,这是厦门市第一起追究刑事责任的网上传播淫秽信息案,案犯是刚走出大学校门的邓一尘。而9月28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宣判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正在高校就读的大三学生谢某成为浙江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被判刑的第一人。

            牛仔裤、条纹衬衣外加羊毛背心、板寸头,站在法庭上的黄啸宇依旧一副典型的校园时尚小男生打扮。案发前,黄曾用“虎精呵呵”的网名张贴大量含色情内容的帖子,其中包括图片196幅,视频链接32个,文章27篇,查看人数共计4700人次。而这一切,只因为“好玩”,因为“想拥有更高的级别,浏览更多的内容”,并且又可以挣到一点钱。办案检察官是个中年人,他不无惋惜地告诉记者,黄啸宇对自己非法链接淫秽色情网站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是,他从没有想到违法,甚至庭审中,他还请求法官给予机会,以为审完了就可以回家。

            由于精通计算机网络知识,两年前,黄啸宇通过网络结识了一名加拿大人,从此做起了中介,帮助其出卖网络虚拟空间。黄啸宇通过QQ与网友徐飞全结识后,将加拿大人手里的虚拟空间以每月5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徐100兆空间,并帮助其进行网络维护。今年4月,徐飞全的网站重建时,黄啸宇发现上面有淫秽信息,当时“愣了一下”,但没有太在意。不久发现实际上这个网站就是色情网站,这才开始着急了,立即与加拿大人联系,得到答复“在美国这是合法的”,考虑到国内不少网站为提高访问量都有类似行为,自己就没有坚持要求将这一网站关闭。8月16日,黄在招商银行取出了最后50元的“中介费”,至此,他一共从中获得200元人民币。为此,他付出的是4个月拘役的代价。

            刚被厦门法院判刑的邓一尘,今年7月初刚刚毕业于某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5月,他从学校回家复习公务员考试期间,以每年1500元的价格向某空间商租用了1.5G虚拟空间,并以140元购买域名。为了“学到更多制作网站的方法”,6月28日,邓一尘从该虚拟空间分离出100M,制作了“女朋友娱乐城”网站;此后,为了吸引网民访问他的网站,他分别以“admin”、“boy”的名字在网站上发布一些色情图片、小说、电影。这个网站“经营”不到15天便“寿终正寝”。2004年7月13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漳州平和将邓一尘抓获归案。经鉴定,“女朋友娱乐城”网站共提供了淫秽图片38张、小说51篇、视频文件66个;截至7月13日,这些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25180人次,注册会员则达731个。

            和黄啸宇单纯地觉得“发布黄色信息只是网络为提高访问量所采用的常规手段,不是什么大问题”这一幼稚想法一样,邓一尘的想法也“很简单”:“我的网站不以赢利为目的。只是觉得好玩,寻求刺激,网站人气高有一种成就感。我想全世界网络爱好者建网站都是这么想的。”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网站的建立使他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而这对刚踏出校门的大学生无疑有着一定的吸引力。

            在邓一尘这个案子破获不久,厦门一名19岁女大学生洪某自刻“黄碟”网上叫卖也被抓获。洪某是某大学外语系02级学生,因家中贫困,从去年起她就“很争气”地没有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她要“自己想办法谋生”。为此她经常旷课。起初,她刻录一些卡通光盘出售,后来很多人提议她卖一些“刺激点的”,于是,她开始刻录黄色光盘。2003年1月,当她还是大一学生的时候,就在杭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了一个网上商店,专门销售淫秽光碟、发布销售信息;同时,她还在网上征集“会员”,以“会员制”招徕“顾客”,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市公安局网安处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掌握了洪某的犯罪证据,在马巷派出所配合下突袭了她的住处,查获已刻好的淫秽光碟2470张、空白光碟270张及大量作案工具。案发后,洪某被学校勒令退学。

            在中国拥有相关技术又热切需要钱花的是大学生,而缺乏责任意识和法律观念的也是大学生,作为知识的拥有者他们拥有犯罪的能力,而中国大学的学费和国民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的不成比例往往很容易使得大学生手头拮据、负担沉重,特别是贫困生和刚走出校园的学生,这就让他们有了利用自己所学专业技术犯罪的动机。

            虚拟世界的突然获罪

            “性总是最好的卖点。”美国在争论是否要禁止网络色情时,拉里?佛林特的哈斯特勒公司的公关部主管这样说。

            还原到中国来看,全国网络色情的犯罪者大部分都是追求关注点,不同的是,有的把他换成钱,而黄啸宇、邓一尘们虽然不是直奔金钱而来,但在获得一种心理的满足的同时,获得额外收入无疑是最直接的推动力。黄是在毫无防备意识的情况下被背后那个来自加拿大的色情经济链推着走,而邓在面对网络时也根本没有“底线”概念,“我以为只是好玩而已”,好玩又可以顺带挣点钱,突破他的心理底线看似非常简单——很多其他网站都做了,而且网络是虚拟的,虚拟的网络需要负责任这是他所预想不到的。

            专家指出,人最重要的活动平台是社会,社会是由一系列的责任构成严密的结构,而网络的出现使得人能够以另一个虚拟的身份活动,“谁也不知道你是一条狗”,恐怕就是网络这一特点的真实写照。网络心理学认为,网络上的人际沟通与现实的人际沟通相比有很大的差异,在网上,人们往往忽视地位、性别、外表、国籍、口音等所谓社会线索。由于社会线索的缺失,网络人际交往被称为“只爱陌生人”的交往,网络社会也成了陌生人社会,从心理学角度说,陌生社会往往使人容易放纵,而网络的速效便利,使得一些欲望原本只在想的范畴却轻而易举地冲动到网上,就像许多人日常生活中循规蹈矩,而在网络中随便“我亲了你一下”不觉得有什么不妥。香港大学一项调查发现,在169名使用ICQ的青少年受访者中,80%的人表示曾与ICQ异性朋友约会,当中10.8%的人曾与对方发生性行为。不能不说是个佐证。

            正是因为网络所具有的高度虚拟化、模糊化特征对人的道德要求的弱化,也正因为网络自由容易引诱人的欲求,使不谙世事的黄啸宇们太过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这可能是网络最危险的地方了。不过,另外一个原因在于,中国网络的发展在初期过于强调的是其技术价值,而其道德及法律考究来得“太过突然”。事实上,扫黄以来媒体报道出来的大学生色情网络获罪案例中,许多大学生表示对整顿的严厉性并不知情。

            “这次有点突然,或许先该教育,普及信息再动手抓人。”某位检查官解释了他觉得惋惜的原因。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一种解释:大学生们是被推着走的,他们背后的推手就是一条无形的网络经济链条。的确,对于刚刚兴起的网络而言,色情无疑是其最大的卖点,而这一卖点背后就是巨大的商业利益。几乎所有黄色网站都是收费的,无论是交友俱乐部、观赏色情电影,还是在线“性交流”,都通过手机或特制的收费卡买“点”结算。各网站“点”的金额各有不同,运作模式也不尽相同。据业内人士推算,一个同时在线人数5000人的色情网站,每月收入至少有数十万元。

            这些没有合法注册登记的色情网站,多数只申请一个域名,然后把网站或网页挂在别人的服务器上,有的隐身链接在门户网站上,通过贩卖广告和从事相关商业活动,这些个人网站高的月收入可达几十万元。而另一面,为了延伸产业链,相当一部分门户网站纷纷发展自己的网络或短信联盟,依靠这些中小网站,最大范围地推广自己的信息服务。这些门户网站按月与个人网站分成收益,比例从20%到60%不等。门户网站这样的行为必然助长色情网站的气焰,也难怪有人愤怒地说“中国几大门户网站,就是几大黄窝!”显然偏激的言辞,也从某个方面道出了一些无奈的事实。

            据公安部最近公布的几个案例来看,中国的色情网络的参与者大都为利益所驱动,说到底,网络只是平台,动因却是利益——商业利益,大学生则充当了利益或者间接的受害者,尤其令人心寒的是,个别电信运营机构和金融单位为了自己发展业务,不仅对淫秽色情内容装聋作哑,不闻不问,有的反而为其提供结算上的方便,客观上充当了色情网站的帮凶与靠山,俨然是色情网站的“技术支持”。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