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而依托龙大集团的农业企业,许多村民从事餐饮、商业、运输等第三产业。城镇的南北主道成了一条名副其实的商业街,供排水系统、马路、公共设施、娱乐场所等都一应俱全。
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副会长王广宁表示,近年来一些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的地区,农民成立了农机专业化服务企业。这些企业的农民经过职业培训后,集中使用农机为农户服务并收取费用。这些具有不同专业化分工特点的农业企业和农业服务企业集中到一起,就形成了具有一定产业结构的城镇。
山东省长岛县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山东省长岛县原来的海产捕捞业和养殖业都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生产效率很难提高。近几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长岛县出现了大量专业化、规模化的企业。一些企业专门投资从事近海养殖;一些企业专门出租出海渔船和捕捞设备;还有企业有意投资兴建风力发电站。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使长岛县发展了独具特色的龙头农业企业和农业服务企业,并通过企业优势互补聚合形成了一些集海产品养殖、捕捞、机械、旅游等多种产业为一体的新兴城镇。
美国得克萨斯州地区性农业企业发展中心主任洛克向记者介绍说,得克萨斯州作为美国的主要产粮地区,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就是按照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村城市化的方式发展的。其间主要有两项政策,一个是种植鼓励计划。农户耕种的土地越多,享受的各项补贴额度就越大,相应的资金、保险的支持程度就越高。另一个是农业企业促进计划。政府同时鼓励建设专业性强的农产品加工和深加工企业,在得州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同样可以在销售环节上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在这两项政策的影响下,相当多的农户都将土地卖出,用获得的钱投资兴办农业加工企业。而购买了别人土地的农户则通过大规模的机械化耕作,降低了农产品生产的单位成本。最终,随着农业企业种类和层次的增多,形成了一个个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城镇,并逐步融汇成为以农业为基础产业的城市群。
专家指出,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村城镇化,将改变农村居民的生存方式,大大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说,“城镇化”与“产业化”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石。
下篇:农民市民化
生存方式的提升缩小城乡差别
解决“三农”问题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国农民将通过两条途径成为市民。进入大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以产业工人的身份在城市安家落户;更大量的农民则在自然村落逐步向城镇聚合或转变的过程中,以农村各类企业职工的身份在家乡过上市民生活。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中国农学会副秘书长陈建华认为,这从根本上明确了城镇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身份定位,保障了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在城镇工作,集中在商业、建筑、餐饮等行业。通过在非农产业劳动换取报酬,实际上已经成为真正的产业工人。
美中商业贸易委员会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经济学家约瑟芬里克指出,随着中国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农村必然会出现大量农业加工和服务性企业,同时,更有大量的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工厂,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为离开土地的农民提供社会保障是一个关键问题。目前相当多的中国农民是在干城镇工人的工作,却无法将自己的生活方式转变成城市的生活方式,在城市没有“家”,是城市里的“农民”。他说,从身份上说,不该有农村人和城镇人之分,而应把所有的劳动者都看成产业工人,其中一部分从事农业生产,一部分从事工业生产,另外一部分从事服务业工作。全社会的劳动者只有分工的区别,都可以享受社会福利和保障。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王思斌认为,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具体政策,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入城镇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防止变换手法向进城就业农民及用工单位乱收费。要加快解决及时兑现进城就业农民工资、劳动条件差、子女入学等问题,并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还有专家指出,由于中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过大,因此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郑功成教授提出,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也是推动农村城镇化的重要环节。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长期以城镇居民为主,农民较少受惠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近些年来,农村不仅未能像城市一样确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且以往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已基本解体。如果不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业企业的大量出现就不可能,农民更不愿意离开赖以为生并有“最后保险”意义的土地。
有关研究预测,到2030年,中国农村人口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17.39%,而城镇的同一指标为13.1%。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同时,农村的家庭保障功能也因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和子女外出务工而持续削弱。有关专家建议,要分类分层解决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具体内容包括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逐步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体化,消除济贫政策中的身份歧视;完善乡村救灾制度;分类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医疗社会保险、合作医疗,以及必要的乡村医疗救助;发展多种形式的民间扶贫济困活动,将乡村慈善公益事业作为重要的补充保障机制,并根据农村居民的需要和保险市场的竞争发展,推动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在一些地方,进入企业工作的农民在离开土地的同时就地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例如,四川成都农村已经开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大量失地农民参加社保、医保。根据规定,成都农村进入企业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将参照城市养老保险办法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还预计,到2007年,成都城市化率将达到42%,大量农民将以产业工人的身份成为市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宋泓博士提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还将改变农民的收入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无论是进城务工的城市产业工人,还是不离土不离乡的农业产业工人,都将通过工资的形式领取劳动报酬,通过商业环节采购生活资料,通过城镇基础设施享受市民生活的权利。比如,农民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获取相应的择业资本,农业工人不必一家一户卖粮卖菜承担市场风险,生产效率和收益的提高换来消费水平的提高,粮、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实现商品化,子女入托入学、有病就医以及养老方面,依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一句话,要让农民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以浙江省平湖市为例。这里近年先后吸引外资、民资和各类工商资本近3亿元,创办了许多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诸环节的农业企业。大量农业企业促使农村聚合发展成为城镇,平湖286个行政村撤并到了138个,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3%。同时,在这些新兴城镇还建立了劳务市场体系,农民通过劳务市场得到技能培训,通过就业服务进入农业企业,领取工资并进行各种生活消费。此外,平湖还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把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个体农民工商户统一纳入养老保险范畴,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农民进入养老保险。
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是一个伴随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艰巨的历史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业增长方式将发生根本转变,农村产业结构将日益趋于优化。而20多年前曾经创造奇迹的中国农民,将全面享受中国公民的权利,并将再次创造从生产到生活的飞跃,书写解决“三农”问题的历史。作者:王海征张心松
申论热点: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初探
摘要:城市农民工已经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他们为城市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却一直无人问津。这不仅严重地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也不利有“三农问题”的解决。因此,从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意义以及具体制度的设计方面,对城市农民工这个特殊社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探讨是必要的。
关键词: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城市化初探
一、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
城市农民工(以下简称“农民工”)是指在城镇中务工的具有农村户口身份的劳动者。他们为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却游离在城市和农村的边缘,得不到基本的身份认同,长期以来被无情地拒之社会保障的大门之外。从失业保障方面看,城市居民在失业期间有失业补助,而农民工却没有,他们在失业期间多是*积蓄,或向他人借钱维持生计,也有一部分人不得不重回农村老家。从医疗方面看,很多农民工生病以后仗着年轻、身体好、硬挺着而不去医院看病;遇到不得不看的病,绝大部分也只能是自费,用工单位通常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只垫付很小一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