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 夺舍与破瓦法
二十分钟后,那堆残骨烧成了一堆灰,僧房里的宏乐也没了动静。
自打火烧起来后,娴姐就没开过口,只是抱着肩膀,一脸惊恐的看着冒着绿烟的残骨。
“行了,没事了!”
火熄灭后,老葛背着手,慢悠悠的走到烧成了灰的残骨前,对我道:“大侄子,帮个忙,把骨灰给叔收起来!”
老葛这么一说,我就知道,这点骨灰有用,说不准就是什么稀有的材料。
“嗯!”
我点点头,蹲下来收骨灰,娴姐这时凑到我跟前,小声道:“天哥,小乐没事吧?”
“没事?”
老葛听到呵了一声,道:“后半辈子,只能当傻子了!”
“傻子?”
娴姐重复一遍,脸上一时之间百感交集。
半晌后,娴姐叹了一口气,道:“没死就好,没死就好!”
老葛深深的看了娴姐一眼,道:“去看看吧!”
能看出来,老葛看不上娴姐。
之前老葛已经说了,哪怕治好,也是个傻子,娴姐是知道的,知道还问,明显是明知故问。
或者说,娴姐期待的就是这个结果。
“嗯!”
娴姐点点头,走向了僧房。
相比于娴姐,慧信大师早就进了僧房。
收好骨灰,我们爷几个也去了僧房。
果不其然,就如老葛说的那样,宏乐傻了。
他不认得慧信大师了。
对于将他抱在怀里,诵念经文的慧信大师,宏乐傻呵呵的笑着,眼里一点神也没有。
看着这样的宏乐,娴姐没有上前,只是站在门口,神色复杂的看着。
盯着宏乐看了几秒后,娴姐吐出一口气,整个人豁然松弛下来,长久以来压在她心头的石头,终于被搬开。
这个结果,对于娴姐来说,或许是最好的结果。
从今天开始,她再也不用担心这个私生子突然找上门了。
再阴暗一点,如果宏乐死了,娴姐或许会更轻松。
“慧信大师,以后小乐就交给你了!”
沉吟片刻,娴姐上前一步,对慧信大师说道。
“宏乐是我的弟子,自当由我照顾!”慧信大师将宏乐从地上扶起,眼里透着一股悲怆。
我们爷几个对视一眼,退出了僧房,把空间留给娴姐和慧信大师。
我们出来后,娴姐和慧信大师又谈了一会,才从僧房里走出。
后续娴姐和慧信大师怎么处理宏乐,就和我们无关了。
从楞严寺出来,娴姐把钱转了过来,这个活,至此结束。
娴姐由于有通告要赶,着急回京,我没和她一起回京,而是上了二叔的车。
“葛叔,这次夺舍,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车之后,我立即问道。
宏乐是为了找娴姐,才去找大师算卦的。
因为这次算卦,他的生辰八字才会泄露,才会被夺舍。
所以,从根子上说,宏乐这一劫,是娴姐造成的。
我不懂的是,老葛是怎么知道,有坛子埋在那里,又是怎么知道,可以通过烧尸骨的方法,处理这次夺舍的。
“大侄子,这就看出你历练不够了!”
老葛嘿嘿一笑,说道:“咱们玄门中人,很多都有大本事在身,可本事再大,也逃不过生老病死!”
说到这,老葛一顿,冷笑一声,道:“于是,就有人想出了用夺舍的方法再活一世!”
“这种夺舍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是什么秘密,只不过要求有些苛刻,比如施法者与被夺舍者的八字要相合!”
“只是这一点,便卡死了绝大部分人。”
“很多法师直到死,也没找到和自己八字契合的人!”
“所以,宏乐就是那个不幸中标的人呗?”我问道。
“对,这孩子太倒霉了!”
老葛有点唏嘘,说很多法师为了找到和自己契合的人,会扮成看相算命的,以期通过这种方法,找到和自己八字契合的。
宏乐这孩子倒霉,他找的那个算卦的,就是一个大限将至的法师。
“那烧尸骨是怎么回事?”我接着问道。
“任何术法,都有破绽,尤其是夺舍这类邪门的术法!”老葛沉吟片刻,说道:“夺舍这门术法的破绽便是施术者的第一具尸骨!一旦这具尸骨被破坏,施术者便会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所以,葛叔你才会让我烧骨!”我说道。
“没错!”
老葛点点头,说道:“这类夺舍,就是把活人的魂拘走,自己再灵魂出窍,占据活人的尸体!”
“咱们要是早来几天,还有可能把宏乐的魂招回来,可七天了,太晚了!”老葛摇摇头道。
“也就是说,施术者是没有原本躯壳的记忆的,对吧?”
我想了想说道。
“对!”
老葛点点头,说道:“这种夺舍,有点类似借尸还魂,成功后,是没有原本身体的记忆的!”
“那唐老板是怎么回事?”我问道。
之前我们怀疑唐老板被邪僧夺舍了,那次夺舍和这次完全不同。
那位邪僧,可是有唐老板的记忆的。
“那不是一回事!”
没等老葛回答,二叔先开口了,“那位邪僧,修的是密宗的破瓦法!”
二叔的意思很简单,这次夺舍宏乐的那个法师,修的夺舍法和密宗的破瓦法,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
破瓦法,没有尸骨的限制。
但就如老葛说的那样,哪种术法,都有破绽。
破瓦法的破绽便是,在将灵魂转移到另外一具身体中时,有可能被这具身体中的本体意识吞噬。
破瓦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种吞噬法,是一个灵魂吞噬另外一个灵魂的过程。
“这样啊!”
我点点头。
说起来,我们上次见唐老板,已经两年多以前了。
自从两年多前的那通电话后,唐老板便失踪了。
也不能说是失踪,而是他不露面了。
我曾经查过他一回,他名下的产业,还是由他在掌管。
唐老板现在是深居简出,很少在外面露面,哪怕是亲信,想要见他也很难。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根本摸不到他的踪迹,就更别提对付他了。
要不是这次的活,我几乎把他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