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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匮之盟
金匮之盟,俗作金柜之盟,指史料所载宋朝杜太后(赵匡胤、赵光义的生母)病重,太祖赵匡胤在旁侍疾,临终时召赵普入宫记录遗言,交代未来的皇位继承问题,劝说太祖赵匡胤死后传位于其弟。这份遗书藏于金匮(匮,通柜)之中,因此名为“金匮之盟”。
建隆二年(961)六月,即赵匡胤称帝的第二年,杜太后病重,自知寿数将尽,便召宰相赵普人宫。当着赵普的面,杜太后问赵匡胤:“你知道你是怎样得到天下的吗?”赵匡胤不知如何回答,只好说:“我能得到天下,是祖先和太后为我积累的功德。”太后不以为然,说:“不是的,是因为周世宗去世早,只能让幼小的儿子统治天下,你才成功的。假如周氏有年长的继承人,你怎么能够拥有天下呢?所以,你要在死后传位给你的弟弟,因为国家有了年长的君主,才能防止被别人夺取江山。”赵匡胤流着泪说:“我怎么敢不听母亲的教诲呢!”然后,杜太后转过身对赵普说:“你要与他一起记住我的话,不能违背啊!”赵普就在太后榻前写成誓书,并在末尾署上“臣普记”三个字,然后将誓书藏在金匾里,交给谨慎小心的宫人保护。这就是著名的“金匮之盟”。
5、咸平之治
咸平之治指的是北宋宋真宗咸平(998年-1003年)年间出现的治世。
宋真宗统治时期,勤于政事,任用李沆、曹彬、吕蒙正等人打理政事,政绩有声有色,减免五代十国以来的税赋,注意节俭,铁制工具制作技术进步,土地耕作面积增至5.2亿亩,又引入占城稻,农作物产量倍增,纺织、染色、造纸、制瓷等手工业、商业蓬勃发展,贸易盛况空前。
景德元年(1004年),契丹侵宋,宋朝多数大臣建议不抵抗,迁都躲避,以宰相寇准为首的少数人极力主张抵抗,最后他们说服宋真宗御驾亲征,双方在澶渊相交,宋胜。真宗决定就此罢兵,订立澶渊之盟以每年向辽纳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来收买与辽的和平。
尽管宋朝的面积、人口、资源都比前朝李唐差得多,但是,宋朝的经济,在风调雨顺的好年景时,岁入是唐朝的七倍;即便灾害频仍,岁入也是大唐的三倍左右。
经济繁荣,边贸红火,贡赋通达,税收富足,北宋的统治日益巩固,国家管理日益完善,史称咸平之治。
至道三年(997年)三月,宋太宗驾崩。后赵恒遭遇了由太监王继恩和李皇后(明德皇后)共同谋划的宫廷政变,在宰相吕端的支持下,赵恒才于同月继位,是为宋真宗。次年改年号为"咸平"。
此期间北宋基本上是风调雨顺,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唯有一次汴水涨溢出岸,浸没了从京师到郑州的道路。宋廷诏选善于治水的使臣迅速控制了水势,一时受阻的漕运也得以恢复通航。
这一年正处于历史上少有的盛世时期,北宋经济复苏,国力猛增,制度清明,人文鼎盛,人口数量亦成倍增长。有宋一代,素以富足、安康著称。而且是在开国不到40年、国家千疮百孔,每年不停地与党项、契丹作战,甚至还有四川叛乱的情况下开创的。
宋真宗在位25年,治理有方,北宋的统治日益稳定,国家管理日益完善,社会经济繁荣,国家强盛,史称“咸平之治”。而它的缔造,得益于宋真宗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举措。
首先,宋真宗有一个传诸后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他颁布了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 清心,要平心待物,不为自己的喜怒爱憎而左右政事; 奉公,要公平正直,自身廉洁; 修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 务实,不要贪图虚名; 明察,要勤于体察民情,不要苛税和刑罚不公正; 勤课,要勤于政事和农桑之务; 革弊,要努力革除各种弊端。 这《文武七条》均是廉政之举,是统治者苦心孤诣的安排,也是百姓们的热切期望。在宋真宗看来,“清心”、“修德”就是廉政的源头,就能实现“德治”。
其次,宋朝严明赏罚,官员有试用期,试用官员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按规定,官员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宋朝允许在职官员参加科举考试,考中者可提前转正或越级提拔,但曾犯贪污罪者不许参加科举考试。宋朝官员通常定期升级,但曾犯贪污罪的官员升迁则举步维艰。一个官员若犯贪污罪,这样,只有才德兼备者才能被选拔进入官员队伍,官员的贪污行为也就相应减少。
同时,宋代吏部还建立了官员档案,这样的规定,动员了上上下下各方面的监督力量,杜绝了贪污腐败者上升的空间,并将他们置于严密的监管体系中,避免其再次腐败。
第三,建立了一套监察官员的渎职惩处制度、选拔的标准和职务回避制度。宋朝对具有纪委职责的监察官员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受到处罚。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对于失察的监察官,宋真宗实行严厉的处罚。史载,王曙为河北转运使,“坐部吏受赇,降知寿州”;张观任解州通判,因“盐池吏以赃败,坐失举劾”,被降监河中府税;河北路走马承受使臣悉代之,“坐不察边肃贪纵故也”。
据有关史籍的记载,宋朝监察官员台官(御史)的选拔,有严格的标准:
首先要“鲠亮敢言”,廉洁无私,纠弹不避权贵。
其次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从政的实践经验。宋朝规定,台官“于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员外郎以下举充”。强调荐举具有基层实践经验的官员充当御史。
三是实行官亲回避制度。凡宰执所荐之人,以及宰执子弟,亲戚和属官,一概不得充任台官。宰执不得荐举御史,宰执所荐之人不得为御史,以及与宰执有亲嫌、同乡关系或为其属官者也不得任御史。因为宰相奏举御史,御史必然与宰相结党营私,把朝政搞得乌烟瘴气。这正是宋朝三令五申不准宰执奏举御史的原因所在。
因为这些廉政举措,宋真宗和他的后来者们创造了一个政治清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丰收的宋王朝。 宋真宗即位后,提拔了李沆、吕蒙正、夏侯峤、杨砺等人担任宰相和执政大臣,保留了张齐贤、吕端等。这些人大多能够做到忠于职守,使得此时期政治较为清明。如张齐贤在咸平元年完成了“编敕”的编撰工作,成为正式法律《刑统》之外的重要补充。提出了职田,废除了江南前面几朝苛捐杂税的建议。重用寇准,使其在澶渊之盟时能够力挽狂澜。
且真宗能较能听取各方意见。他在即位后就通过御史台向转达他的意思,要京师内文武百官凡是他施政有误、看到利病、对军事有好的建议,都可以直接向皇帝递奏折。在咸平元年四月,他下令各路转运使轮流到京师向他述职,讲述所在地情况。咸平二年(999年),遇到大旱,要求“直言极谏”,他会给予提出好意见的人赏赐。也是这一年,他对身边大臣说他每天看奏章近百份,很有收获,他要大臣们也要看,并且把其中有益的方案挑出来。此后,他也多次下诏征求“直言”,所以这段时间上书言事特别多。 宋真宗本人很厌恶严刑峻法,主讲谨慎用刑。又下诏废除了断截手足、钩背烙身等刑罚,禁止使用法外刑法,也严厉批评军中对逃兵施以的烙伤手腕、敲碎胫骨等做法。同时对私铸铜钱、私造管制武器等重罪都减轻处罚。
对待嫌疑犯上,宋真宗不允许使用酷刑、搞刑讯逼供。在景德四年(1007年),有个叫潘义方县尉对嫌疑犯朱凝严刑拷打,并用牛皮套头,勒令招供。朱凝受不住作了假证,后来经查明,宋真宗撤了潘义方的职,并向全国通报此事,严令不许严刑逼供。
同时在京设立纠察刑狱司,地方设立提点刑狱司,负责对各种刑事审判、刑罚、监狱进行监察。凡是判处徒刑之上的罪都必须要向此机构通报,这个机构有查询复审的权利。如果初审官员处理不当,此机构有权向朝廷提出,并对该官员提出弹劾。如电视剧《包青天》那种审理案件方式在宋代是不可能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