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生事业扫地无余」-“能柔朝鲜而不能折日本”
“能柔朝鲜而不能折日本”
清流健将张佩纶对李鸿章说:“能柔朝鲜而不能折日本,非盟主也。”
①李鸿章在朝鲜和日本问题上所扮演的正是这类角色。
朝鲜是一个较小的国家,但战略地位却极重要。朝鲜由于封建制度和李氏王朝的统治,长期陷于贫困和衰弱的状态中。中朝国境毗连,两国人民自古以来建立了深厚友谊,但清朝封建统治者却对朝鲜维持着中国和越南那样的宗主藩属关系。19世纪70年代后,随着世界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列强竟相插足朝鲜,朝鲜成为列强争夺中国的矛盾的焦点之一。时人指出:
“各国之图中国者,无不图先占朝鲜。彼以为朝鲜得,而中国之左臂断,进可以制东三省而摇我根本,退可以屯兵积聚观时而动,而中国在其股掌之上。”
①日本利用同朝鲜地理上的邻接,和其他列强远隔的便利条件,成为侵犯朝鲜的急先锋。早在谈判和签订《中日修好条规》期间,李鸿章就发现日本觊觎朝鲜的野心,并相应地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他坚持在条规中列上“所属邦土不可侵越”条款,“隐为朝鲜等国预留地步”;并多次告诫日本对朝鲜应“释衅修好”。1873年来华换约的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以朝贺同治皇帝“大婚亲政”为由,进京呈递国书,特派柳原询问总署大臣毛昶熙:“朝鲜诸凡政令是否由该国自主?中国向不过问?”毛昶熙等答复说:“中国对于朝鲜,虽与册封及正朔,然其内治与和战,皆朝鲜自主,与中国无关。”
②狡猾的柳原默不置辩。副岛返国路经天津,李鸿章劝日本接受丰臣秀吉征韩失败的教训,对朝鲜应“释衅修好”,“若用武强逼断无能相和好之理”。
副岛假意表示:“君言诚是,鄙意亦只欲如此办理”
③。李鸿章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看到日本对朝鲜抱有侵略野心和中朝关系的极端重要性。他致函总署说:“日本觊觎朝鲜历有年所,朝鲜为我东土屏蔽”。日本陆军比海军强,距朝鲜又最近,日本侵犯江浙,“尚是沿海肢休大患”,倘若侵略朝鲜,“则为辽京根本之忧,前订规条以所属邦土不可侵越等语,实欲预杜此意”
④。然而,规条和告诫都无法改变日本资本主义的侵略本性。副岛一经回国,就主张对朝鲜发动侵略战争。
1875年日本即蓄意制造了江华岛事件,作为“诱导朝鲜开化,使朝鲜屈服,并予吞并”的借口①。是年9月间,日本军舰“云扬”号擅自驶入朝鲜江华岛附近测量海口。朝鲜海防军向日本军舰发炮警告,日舰竟然攻毁炮台,并派兵登陆,攻城残民。事件发生后,日本政府一面派黑田清隆和井上馨率领舰队来到江华岛,以追究“责任”为名,胁迫朝鲜订约通商;一面又派外务少辅森有礼使华,因为日本深知中朝之间存在着宗主藩属关系,中国是日本侵略朝鲜的重大障碍。1876年1月森有礼到达北京,与总理衙门奕等进行洽谈。当时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中朝宗主藩属关系问题。森有礼断言朝鲜之为中国属国,“徒空名耳”,否认中日修好条规适用于朝鲜事务,企图“在①张佩纶:《致李肃毅师相》,《涧于集》,书牍二,第7页。
①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一),第586页。
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3,第27页。
③《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第49页。
④李鸿章:《论日本与台湾、朝鲜、秘鲁交涉》,《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1,第49页。
①大久保利通:《朝鲜意见书》,《大久保利通大书》。
与朝鲜直接交涉之际,杜绝中国方面的干涉”。奕则表示“朝鲜为中国所属之邦,与中国所属之土有异,而其合于修好条规‘两国所属邦土不可稍有侵越’之言者则一。”
②坐镇津、保的李鸿章,密切地注视着中日会谈,总理衙门也不时地“抄示往复议论朝鲜节略”。李鸿章认为日本对于朝鲜,以议和为名,实则备战,而朝鲜并“不愿议和,诚恐衅端已兆”
③。他既看到朝鲜“不足以敌日本”,中日修好条规无法束缚日本手脚,日本侵占朝鲜使中国“有唇亡齿寒之忧”,又不愿效法明朝李如松抗日援朝故事。他建议采取“息事宁人之计”,劝诱朝鲜忍辱负重,允许日本“通商往来”,以期“暂弭兵衅”,并使中国避免卷入纠纷。1月24日李鸿章在保定会见了森有礼。森有礼专程拜访李鸿章,是想“复申各说”,通过李鸿章影响总理衙门,打破谈判僵局。李鸿章接见并宴请了森有礼。森有礼絮聒不休,声称“国家举事,只看谁强,不必尽依着条约。”李鸿章针锋相对,指出“恃强违约,万国公法所不许。”森有礼坚持强权的逻辑,而李鸿章却迷信“万国公法”,殊不知“万国公法”并不能制止侵略者“恃强违约”。森有礼还否认朝鲜为中国“属国”;李鸿章驳斥说:朝鲜“奉正朔,如何不是属国?”他俩关于朝鲜是否中国“属国”的争论,其实质是西方殖民观念与东方封贡观念冲突的反映,是日本企图排挤清朝势力、打开侵略朝鲜的通路和清朝方面为维护宗藩关系、防止日本侵略朝鲜的斗争。森有礼在“酒酣面热”时,曾说“取了高丽有何益处?”李鸿章乘机对他晓以利害,并挥笔疾书“徒伤和气,毫无利益”八个字送给他。森有礼再三央求李鸿章转商总理衙门,设法劝说朝鲜接待日本使臣。事后,李鸿章果然不负所托,向总理衙门详细地报告了与森有礼会谈的情况,并建议“将奏请礼部转行朝鲜一节作为收场,以示格外和好,藉答来意,而略缓其逞强黩武之心,更于大局有益。”
①由此可见,李鸿章对于朝鲜,既抱住所谓宗主权不放,又对日本侵略采取“息事宁人之计”,其结果势必引进日本侵略势力,损害清朝的既得利益。朝鲜鉴于日本的武力威逼和清朝“息事宁人”的态度,于2月26日被迫与日本签订《江华条约》,其中载明“朝鲜国为自主之邦,保有与日本平等之权。”当时日本承认朝鲜为“自主之邦”,并非真正维护朝鲜独立主权,而是企图否定中朝的宗藩关系,开拓侵略朝鲜的道路。清朝统治者基于传统观念,以为只要朝鲜承认中国为宗主国,第三国承认与否无关大局,因而既未向日本抗议,又未诘问朝鲜。殊不知如果与第三国引起外交问题,那么第三国是否承认中朝宗藩关系,就会直接影响事态的发展了。此后,日本借口朝鲜为“自主之邦”,遇事与朝鲜直接谈判,竭力排除中国的干涉,处心积虑地把侵略的触角伸进朝鲜。
血写的事实使李鸿章逐渐认识到日本侵略朝鲜,势必引起列强在朝鲜的角逐,“俄人亦将隐启雄图,英、美、法、德诸国复群起而议其后”,这不仅为“朝鲜之大患”,而且也是“中国之隐忧”。面对日本和欧美列强的侵略,朝鲜势孤力单,本非其敌,中国将往助而力有未逮,将坐视而势有不能。
从朝鲜和中国的安全考虑,李鸿章推行了所谓“牵制政策”。
倡议在朝鲜推行“牵制政策”的是丁日昌。他在1879年说:
朝鲜不得已而与日本立约,不如统与泰西各国立约,日本有吞噬朝鲜之②《复日本国照会》,《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科》,卷1,第6页。
③李鸿章:《复沈幼丹制军》,《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5,第36页。
①《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4,第33—38页。
心,泰西无灭绝人国之例,将来两国启衅,有约之国皆得起而议其非,日本不致无所忌惮。若泰西仍求与朝鲜通商,似可密劝勉从所请,并劝朝鲜派员分往有约之国聘问不绝。
①总理衙门同意丁日昌的建议,主张劝导朝鲜与英、美等国立约通商,借以牵制日本,让李鸿章照丁日昌所陈作为己意转致朝鲜李裕元。李裕元系朝鲜国王李熙的叔父,久任元辅,主持大政,晓畅时务,当时虽已退休,但声势犹存。他曾致书李鸿章“道其仰慕”之情,李鸿章复书“略及外交之意”。此时若由李鸿章出面写信给他“藉为开导,尚非无因而至”②。
李鸿章称赞丁日昌所言“为朝鲜计,实为中国计。”他遵旨致函李裕元,发挥丁氏建议,请求将其呈报朝鲜国王察核,“广集廷臣,深思远虑,密议可否。”
③李鸿章写给李裕元的信,虽是由薛福成起草的,但却如实地反映了他对远东形势的看法和所拟推行的外交政策。
首先,他认为“日本行为乖谬,居心叵测”,亟宜设法防范。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恃其诈力,以鲸吞蚕食为谋”,对于邻邦朝鲜和中国,“难保将来不伺隙以逞”,“中国兵力饷力十倍日本,自付可以制之”,而朝鲜“固不可无以备之”。
其次,他认为朝鲜应该在军事和外交两个方面采取应变措施。在军事方面,应该“密修武备,筹饷练兵,慎固封守。”在外交方面,应“恪守条约”,不要给人以可乘之机。同时“似宜用以毒攻毒以敌制敌之策”,乘机相继与欧美各国立约,借以牵制日本。前者是加强国防建设,后者是讲求“交接远人之道”。李鸿章认为,这是保卫朝鲜的必要措施。
李鸿章说:“西人恃其精锐,地球诸国无不往来”,是“自然之气运,非人力所能禁遏。”他朦胧地意识到资本主义列强征服世界的活动,是难以抗拒的,惟有因势利导,才能防患于未然。他既看到日本勾结英、法、美或俄国侵略朝鲜,使朝鲜“势成孤注”的可怕前景;又看到欧美各国同日本争夺朝鲜的现实,企图劝导朝鲜与英、美、法立约通商,“不但牵制日本,并可杜俄人之窥伺”,进而迫使俄国讲和通好。显然,这是一种均势思想,企图在列强之间“互相箝制而莫敢发”的条件下苟延残喘。李鸿章的均势思想,同他对欧美资本主义列强的本质缺乏认识有关。在他看来,“泰西通例,向不得无故夺灭人国,盖各国互相通商,而公法行乎其间”。英、美、德、法距朝鲜数万里,“本无他求,其志不过通商耳,保护过境船只耳”。他轻信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所谓“通例”和“公法”,错误地以为英、美、法不会“无故夺灭人国”,无意把朝鲜变为自己的殖民地,而只是想“通商”、“保护过境船只”。因而,朝鲜只要与英、美、法立约通商,就能使之以为我用。
日本畏服欧美列强,以朝鲜之力制日本,肯定不行,以允许欧美列强通商制日本,则绰乎有余。他还劝导朝鲜应随时派人到有约之国,“通聘问,联情谊”,“倘遇一国有侵占无礼之事,尽可约集有约各国,公议其非,鸣鼓而攻,庶日本不致悍然无忌。”其实,无论是立约通商,抑或是“通聘问”、“联情谊”,都不会改变欧美资本主义列强的侵略本性,不能指望藉此获得它们的支持而排除日、俄侵略势力。
生活在封闭社会里、遵循传统治略的李裕元复信表示:朝鲜本意“不欲①②《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1,第32页。
③《清季外交史料》卷16,第14—17页。
与他国来往,牵于众议,不敢主持。”但“拟仿古外国人学之例”,咨请礼部拣选明斡人员赴天津,“学习练兵制器之法。”
①1880—1881年间,美国派遣薛斐尔出使朝鲜,企图以日本为媒介与朝鲜立约通商。俄国除兵于黑龙江、海参崴等处,如“不得志于中国,必将逞威于朝鲜”。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胁迫总署劝说朝鲜“急与各国通商”。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朝鲜君相“幡然变计,有联络外邦之意”,但因统治阶层中“议论纷歧,尚难遽决”。清政府为了加紧推行牵制政策,也改变属藩“公牍往来职之礼部”的旧制,决定“遇有关系洋务紧要之件”,由北洋大臣和驻日公使与朝鲜“通递文函,相机开导”。李鸿章受命之后,面临着如何处理朝鲜与他国立约通商的问题。驻日公使何如璋从维护宗藩关系出发,主张中国应派人前往代为主持,或请旨饬令朝鲜与他国订约,并于条约内声明:
“奉中国政府命愿与某国结约”。
②李鸿章认为这种主张,虽然不无道理,但却窒碍难行,势必引起朝鲜的疑虑和欧美列强的反对,不如对朝鲜“密为维持保护”更为适宜。
李鸿章主张朝鲜应先与美国立约。他认为美国“最为公平顺善”,“无贪人土地之欲”,又“好排难解纷”,“联美”有利于朝鲜。他邀请朝、美代表来津“面议其大略”,再赴朝鲜。所谓朝、美立约谈判,实际上成了中、美关于朝鲜问题的谈判。李鸿章督同马建忠、周馥代拟了朝鲜与美国通商章程草稿,而美使薛斐尔则提出了以《江华条约》为蓝本的约稿。双方分歧的焦点是中朝宗藩关系问题。中方代拟约稿规定“朝鲜为中国属邦,而内政外交事宜向来均得自主。今兹立约后,大朝鲜国君主大美国伯里玺天德俱平行相待,两国人民永敦和好,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侮之事,必彼此援护,或从中善为调处,俾获永保安全。”
①非常明显,前半段是要美国承认中、朝宗藩关系,后半段是要美国“援护”朝鲜抵制旧、俄侵略。而美方约稿同中方代拟约稿比较,所差甚远,对于中国属邦,“均未提及。”李鸿章与薛斐尔晤商4、5次,辩论20余日,因未取得一致意见,谈判移至朝鲜举行。李鸿章奏派马建忠前往朝鲜会办,并派丁汝昌酌带兵船偕同薛斐尔东驶,以壮声势而杜要挟。马建忠、薛斐尔抵达朝鲜后,即与朝鲜代表会谈,并于1882年5月22日签订《朝美条约》。这个条约,是美国强加给朝鲜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美国攫取了在朝鲜不受限制的经商、领事裁判权、最惠国待遇、公使驻京等特权。这个条约不仅威胁朝鲜的独立和生存,而且也严重地打击了中国。
《朝美条约》是在李鸿章的斡旋下签订的,他本想藉此恢复中国在《江华条约》之后动摇了的在朝鲜的地位,希望美国承认朝鲜是中国的属邦,然而结果却事与愿违,中国得到的只是对于美国并无任何约束力的朝鲜国王关于朝鲜为中国属邦的声明。《朝美条约》为欧洲列强开辟了入侵朝鲜的道路。
继美国之后,英、德两国相继与朝鲜签订了以《朝美条约》为蓝本的条约。
朝鲜国王也照例在约外先行声明朝鲜为中国属邦。李鸿章认为“既有照会另行声明,载在盟府,日后各国设相侵凌,或朝鲜有背叛之处,中国尽可执义责言,不至竟成法越覆辙。”
①①《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2,第7页。
②李鸿章:《论维持朝鲜》,《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1,第42页。
①李鸿章:《代拟割美订约十款》,《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3,第10页。
①李鸿章:《论朝鲜新约附有照会》,《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5,第20页。
李鸿章推行牵制政策,本想联络美、英等国牵制日、俄,藉以保卫朝鲜,巩固中国东北边疆,但结果却把朝鲜推向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共同侵略的半殖民地的深渊,从而使中国东北直接暴露在列强的刀锋之下。
日本侵略势力在朝鲜的膨胀和朝鲜统治阶级的祸国殃民政策,激起了朝鲜人民的愤怒反抗,加剧了朝鲜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权斗争。1882年7月京城侍卫部队联合城市贫民发动起义,袭击日本公使馆,杀死几个日本官员,并闯入王宫,闵妃化装出逃。国王父亲大院君李昰应乘机入宫,自称国太公,出掌政权。史称壬午兵变。壬午兵变发生后,日本采取以武力为后盾的谈判方式,加紧侵略朝鲜。日本派出一支舰队赴朝,企图胁迫朝鲜政府答应“惩凶”、赔款、增开商埠、使馆驻兵、割让土地等无理要求。时值李鸿章丁母忧,以张树声署理北洋大臣直隶总督。张树声闻讯后,一面派遣丁汝昌、马建忠率军舰3艘赴朝,一面调拨招商局轮船运送广东水师提督吴长庆所部庆军6营东渡,以便镇压朝鲜“兵变”,维护中朝宗藩关系,防制日本乘机扩张侵略势力。李鸿章虽然在籍守制,但仍关注朝鲜政局。他断言朝鲜军民围使馆杀伤数人、阻挠公使各节;都是违和约,背公法的;给予日本以“口实”,日本出兵朝鲜“虽似恫喝,实有兴师问罪之意”。他象张树声一样,站在反对日本侵略者及其走狗的朝鲜人民的对立面,企图以朝鲜起义者的头颅来维护受清廷册封的朝鲜国王的统治,防止日本乘机发动侵略战争。清廷深感局势严重,急令李鸿章迅速返津商定朝鲜内乱。8月25日李鸿章自合肥启程,于9月5日抵达天津。在此期间,吴长庆等诱执李昰应解送天津,并逮捕、杀害所谓“乱党”多人。日本胁迫朝鲜签订了《济物浦条约》。李鸿章抵津后,认为“朝鲜事大致就绪”,于是便着手处理善后事宜。
李鸿章认为吴长庆等诱执李昰应、捕治“乱党”,“深合机宜”,日、朝《济物浦条约》“尚属无甚流弊”,只是赔款偏多,然而中国“未便从旁代为翻案”。他为朝鲜“国势粗定”和日、朝之间“暂弭衅端”而称快。他主张日军未撤之先,吴长庆所部庆军6营应暂留朝鲜弹压坐镇。他断定朝鲜壬午兵变“发于乱军,而成于昰应”,主张将李昰应幽禁于保定,永远不准返回本国,“以弭该国祸乱之端”
①。清廷批准了李鸿章的建议。
壬午兵变和《济物浦条约》,在中国引起了强烈反响。某些清流派健将,力主以兵威慑服日本和加紧控制朝鲜,因而在清朝统治阶层中爆发了一场关于对日、朝政策的论争。
1882年9—10月间,邓承修、张佩纶相继上疏,建议乘镇压壬午兵变胜利之机,对日采取攻势政策。李鸿章遵旨议复,提出自己意见。李鸿章和邓承修、张佩纶在对日本的认识和所应采取的政策上,存在着相似之处和根本性的分歧。他们都预见到日本侵略着将成为中国的“巨患”,试图谋求驭外固圉之道;不同的是对于中日力量对比的估计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日政策的差异。邓承修和张佩纶断言中国比日本既富且强,小小的扶桑三岛不堪一击,因而主张以兵威慑服日本,或“示将东渡”,或乘机东征。李鸿章则不然,他并不相信中国实力超过日本,深感跨海远征难操胜券,因而主张充实海军,力图自强。
就在争论对日政策的前后,清朝统治层也探讨了对朝政策问题。
1882年张謇写出了《朝鲜善后六策》。张謇(字季直,号啬庵,江苏南①《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等复奏会询朝鲜乱首情形折》,《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4,第4、5页。
通人)1868年中秀才,1876年入庆军统领吴长庆幕,1882年随吴赴朝,协助“理画前敌军事”,显示出在紧急事变中镇静应对和勤苦办事的良好素质。
他在《朝鲜善后六策》中,既表现出对于中国民族危机日趋严重的深沉忧虑,又流露出浓厚的封建“上国”的错误情思。他建议对朝鲜援汉设玄菟、乐浪郡例,废为郡县;援周例,置监国,或置重兵,守海口,而改革其内政,或令自改,而为练新军,联东三省为一气。据张謇说,当时中国朝野和朝鲜上下对于《朝鲜善后六策》议论纷纷,莫衷一是,或是之,或非之。作为北洋大臣的李鸿章,不仅拒绝接受,而且“悍然斥之”。是年10月张佩纶又奏陈朝鲜善后六事,主张“理商政”,简派大员为朝鲜通商大臣,理其外交,预其内政,“预兵权”,选派教习、代购洋枪,为之简练诸军;“救倭约”、“购师船”、“防奉天”、“争永兴”
①。清廷谕令李鸿章悉心筹度,妥议具奏。11月15日李鸿章遵旨复奏。他对张佩纶的建议,除“理商政”、“争永兴”两条有较大保留外,其他诸条均无原则性分歧。他认为“简派大员为朝鲜通商大臣,理其外交,并预其内政,职似监国”,必将招致朝鲜的抵制和列强的反对。所谓“争永兴”,即反对俄国侵占朝鲜的永兴湾为海军基地。
李鸿章则断言俄国“本意非即欲进据永兴老,永兴接近元山通商口岸,将来各国贸易互通,俄国力难独图占夺”,因而“似只可从缓筹议”
②。
李鸿章虽然不赞成派遣职似“监国”的通商大臣,公开干涉朝鲜的内政外交,但却主张在别的名义之下加强对朝鲜的援助和控制。1882年10月李鸿章与朝鲜代表赵宁夏等议定中朝水陆贸易章程8款,就是典型的事例之一。李鸿章拟定这个章程的指导思想是:“务期彼此两有利益,而仍不悖属国交涉之体统。”他从对抗日、美和加强中、朝关系出发,在章程中规定:
“朝鲜久列藩封”,“此次所订水陆贸易章程,系中国优待属邦之意,不在各与国一体均沾之列”;中国在朝鲜享有领事裁判权;中国兵船可以在朝鲜沿海游弋并驶泊各处港口。这些都是第一次在条约上得到明白确认。当然,这个章程也不无“彼此两有利益”之处,如中朝互派商务委员“照料本国商民”;两国商船听其驶入彼此通商口岸交易,照章纳税;准两国商民入内地采办土货等等。中朝水陆贸易章程既加强了中国对朝鲜的控制,又促进了中、朝贸易的发展。朝鲜国王致函李鸿章说:“所订章程八条,悉属公允,喜出望外,并于章程之首声明中国优待属邦,不在各与国均沾之列等语,俾小邦感奋自强,用答我大朝怀柔之至意,此诚数百年来未有之特典。”
①此外,李鸿章还通过吴长庆转送从天津军械所调拨的新式军械,并派庆军营务处袁世凯主持朝鲜新建亲军左右两营的训练事宜。
朝鲜国王认为此举使朝鲜“无兵而有兵,无械而有械,用为保邦制治之本”
②。李鸿章还应朝鲜国王之请,代聘前驻津德国领事穆麟德前往襄助海防商务,并选派马建常伴往联络商办。翌年6月根据中朝水陆贸易章程,李鸿章奏派道员陈树棠充任驻朝商务委员。
“壬午兵变”后,日本政府加紧针对中国的扩军备战,并在朝鲜培植亲日势力。1884年12月日本策动以金玉均为首的开化党发动政变,劫持国王,①《清光绪初中日交涉史料》,卷4,第28—29页。
②《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4,第31—34页。
①《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4,第43页。
②《朝鲜国王咨谢贸易章程公允并验收拨给之枪炮来文》,《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4,第44页。
组成亲日政府,宣布“废止朝贡虚礼”。史称“甲申事变”。一时人心汹汹,声称“将入宫尽杀倭奴”
①。保守派大臣金允植等亲至清军驻地,“匍匐辕门,抚告哀衷”,请求援助。时吴长庆已奉李鸿章之命,率庆军3营撤回辽宁驻札,留驻汉城的庆军3营,由记名提督吴兆有统带,袁世凯受命为总理营务处,会办朝鲜事务。吴、袁一面联衔上书李鸿章,要求派兵援护;一面随机应变,率兵攻入王宫,击败日军和开化党,救回被劫持到宫外的国王,恢复保守派政权。日本驻朝公使竹添自焚使馆,狼狈回国,金玉均等也亡命日本。
直到12月10日李鸿章才通过丁汝昌得知“甲申事变”的消息,“殊为骇诧”。他一面电令驻日公使黎庶昌“速探,设法劝息”;一面电告总理衙门,认为“日谋叵测,明系乘中、法有事,寻衅图朝,恐祸更烈于越南”
②,主张南北洋派舰驶往朝鲜,进行弹压,并派大员驰往查办。12月16日清廷决定“目前办法,总以定乱为主,切勿与日人生衅”,遂派吴大澂“乘轮督队迅往,确查酌办”。当时日本政府中,出现了和战之争。文多主和,武多主战。日本内阁考虑到日本军事力量尚非清军之敌,所以决定暂时维持和局,加紧扩军备战,再图大举。1885年2月日本派伊藤博文为全权大使、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副使前来中国谈判。其时中法战争尚未结束,一时谣诼纷纷,多以为日本会乘机要胁,提出苛刻要求。新任驻日公使徐承祖电告李鸿章:
伊藤等“来华议事,闻要求数端,惟欲我惩在朝武弁并中日撤兵二事为极要。”
③前者意在将罪责转嫁给中国,后者企图清除日本侵朝的障碍。清廷任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伊藤等“在津商议事务,毋庸令其来京”。4月3日中日谈判开始在天津举行,中心议题是惩办在朝武弁和中日撤军问题。伊藤始则要求中国单独撤军,继而表示中国如肯撤军日军也可商撤。李鸿章起初答以“中国留兵在朝并非多事,似与日本无涉”
①,接着主张中日同时撤军,但又企图取得日本承认中国对朝鲜的派兵权。他对伊藤说:
我有一大议论,预为言明,我知贵国现无侵占朝鲜之意,嗣后若日本有此事,中国必派兵争战;若中国有侵占朝鲜之事,日本亦可派兵争战;若他国有侵占朝鲜之事,中日两国皆当派兵救护。缘朝鲜关系我两国紧要藩篱,不得不加顾虑,目前无事,姑议撤兵耳。
李鸿章本欲保留中国的派兵权,但却无意中承认了日本享有同等的派兵权。伊藤喜出望外,立即声明:“与我意相同”。
此后,李鸿章虽然力主中国有保护朝鲜的义务和单独派兵援助朝鲜的权利,但却遭到伊藤的坚决反对和引起伊藤关于两国共同派兵权的反要求。李鸿章无奈,便向清廷请示。清廷表示:
撤兵可允,永不派兵不可允。万不得已或于第二条内无干句下添叙“两国遇有朝鲜重大事变,各可派兵,互相知照”
等语,尚属可行。
②伊藤在谈判中,还根据竹添掩饰自己罪行的报告和所谓日本被难商民的口供,提出惩处清军统将和偿恤难民的要求。李鸿章则凭藉袁世凯、陈树棠①《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6,第16—17页。
②李鸿章:《急寄译署》,《李鸿章全集》(一),电稿一,第345页。
③李鸿章:《急寄译署》,《李鸿章全集》(一),电稿一,第427页。
①李鸿章:《与日使伊藤问答节略》,《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6,第18—19、37页。
②李鸿章:《述日使定议》,《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7,第1页。
的报告、吴大澂的调查和朝鲜国王的咨文,指明竹添应负全责,议处统将、偿恤难民之事,“一非情理,一无证据”,坚不允从,惟答以个人名义,“行文戒饬”,“俾得转场完案”。
4月18日李鸿章与伊藤签订中日《天津条约》,主要内容是:四个月内,中日军队均自朝鲜撤回;中日两国均勿派员在朝鲜练兵;朝鲜若有重大变乱事件,彼此出兵先行文知照,事定即撤回。
这个条约虽然暂时解决了“甲申事变”所遗留的中日之间的问题,但却由于日本获得与中国同样的向朝鲜的派兵权,这就无异于把朝鲜置于中日“共同保护”之下,以致成为甲午战争的伏机。可悲的是,李鸿章并没有看到这一点,反而沾沾自喜。他对清廷说:
今既有先互知照之约,若将来日本用兵,我得随时为备,即西国侵夺朝鲜土地,我亦可会商派兵,互相援助,此皆无碍中国字小之体,而有益于朝鲜大局者也。
①当然,经过谈判,李鸿章对伊藤有所认识,并进而指出防日之必要。他致函总理衙门说:
该使久历欧美各洲,极力摹仿,实有治国之才,专注意于通商、睦邻、富民、强兵诸政,不欲轻言战事,并吞小邦,大约十年内外,日本富强必有可观,此中土之远患,而非目前之近忧,尚祈当轴诸公及早留意是幸。
②后来中日关系的演变,证明李鸿章不幸而言中了。
“甲申事变”后10年间,日本和欧美列强对朝鲜的争夺日趋激烈。英国想借日本之力箝制俄国,纵容日本向朝鲜伸展侵略势力。俄国则有意同中国拉关系,以与英、日抗衡。日本一面在国内专心扩充军事和经济实力;一面采取比较隐蔽的渐进的方式,扩展在朝鲜的侵略势力,比如借助美国影响朝鲜的内政外交,图谋控制朝鲜的工商业,利用清政府抵制俄国南下等。
当时中国朝野围绕对朝政策问题,争论不休。1884年袁世凯向李鸿章建议:莫如趁朝鲜“民心尚知感服中朝,即特派大员,设立监国,统率重兵,内治外交均代为理,则此机不可失。”
①有人附和袁氏意见,主张废朝王,设监国。但是,李鸿章却不以为然。他认为实行这种改变中朝传统关系,用类似西方殖民体系的办法对待朝鲜的主张,必将导致列强的干涉和中朝关系的恶化,使中国陷于进退维谷之中。
在此期间,还有人鼓吹朝鲜中立。首倡此议的是德国驻朝鲜署使。1885年初德国驻朝鲜署使建议“照泰西成法”,由中、俄、日互相立约,“永保朝鲜”,其他国家之间一旦发生战争,“不得借道于朝鲜国。”
②李鸿章看到这个建议后,怀疑德国署使“与日人通谋”,蛊惑朝鲜,因而拒绝接受。1886年中国驻俄公使刘瑞芬写信给李鸿章,提议中国对待朝鲜,如“能收其全国改为行省,最为上策;其次则邀同英、美、俄诸国,共相保护,不准他人侵占寸土,则朝鲜已可幸存。不然恐衅生仓猝,为他人所攘夺,后患更不可言。”
③李鸿章反对将朝鲜改为中国行省的所谓“上策”,认为“联络英、俄保护朝①李鸿章:《日本议立专条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53,第25页。
②李鸿章:《密陈伊藤有治国之才》,《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7,第8—9页。
①《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6,第19页。
②《驻朝鲜德国使署条议》,《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6,第43页。
③④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衅始篇,第14—15页。
鲜,可称老谋深算”。他将“此意转达总署请示”,希望得到支持。不料总署答复说:“朝鲜为我藩属,求邻国保护,不合体例”,他表示“失此机会,殊为可惜”④。
既然不能使朝鲜中立化或在朝鲜设立监国,清廷和李鸿章便采取加强控制朝鲜内政外交的干涉政策,以期巩固中朝“宗藩关系”,抗拒列强的侵扰。
清廷根据李鸿章的建议,把“壬午兵变”后软禁在保定的闵妃集团的政敌大院君送回朝鲜,企图利用大院君钳制朝鲜宫廷;并任命袁世凯为“驻扎朝鲜总理交涉通商事宜”,代替原驻朝商务委员陈树棠。李鸿章推崇袁世凯“才识开展,明敏忠亮”
①,堪任斯职,并特意在其头衔上增加“交涉”两字,“略示预闻外交之意”。他还致函朝鲜国王,吹嘘袁世凯在朝有“扶危定倾”之功,暗嘱以后遇有“内治外交紧要事宜”,应“随时开诚布公,与之商榷,必于大局有裨。”
②1885年11月袁世凯走马上任,在汉城成立公署,其随员有唐绍仪、刘永庆等20余人。袁世凯行险侥幸,崇尚权术,骄横专断,处处以“上国”办事大臣自居,积极干涉朝鲜内政外交,竭力维护和加强中朝“宗藩关系”。
李鸿章虽然看出袁世凯年少“不甚耐事,措词过为危激”,不完全赞同他的举措,但是面对列强的诡谲阴谋和竞相争夺,又不得不倚之为左右手。袁世凯在朝鲜推行积极的干涉政策,既有助于加强中国在朝鲜的地位,阻滞列强在朝鲜扩张侵略势力;又不可避免地促进朝鲜政府的离心倾向,刺伤朝鲜的民族感情。但是,直到1893—1894年间,袁世凯仍然执迷不悟,不仅错误地估计了朝鲜政局,把朝鲜国王的假意敷衍,误认为是“情甚殷洽”,断言“倘能久定此见,东方事可望渐顺”
③;而且低估了日本的侵略意图,说什么“详审在韩日人情形及近日韩日往来各节并日国时势,应不至这有兵端。”李鸿章由于轻信了袁世凯对朝鲜政局和日本动向的错误判断,以致未能及时调整对朝政策,并放松了对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警惕。
①《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7,第58页。
②《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8,第5页。
③李鸿章:《寄译署》,《李鸿章全集》(二),电稿二,第5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