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这就需要大家积极参与,添砖加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的事情做起。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人人有责,人人有利,个个出力,个个受惠。如果你骗我一下,我骗你一下,骗来骗去,只能落个“两败俱伤”。如果等全社会所有的人都讲诚信之后自己再讲诚信,那是等不到的,那等于为自己的不讲诚信寻找借口,无异于推卸自己作为社会的主人在诚信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十二)诚信的养成不是自然而然的过程,只有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教育和自我教育才能化作自觉的行动。良好的教育犹如春风化雨,一个社会,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高度重视对公民的教育引导,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
“言必信,诺必诚”,“小信诚,大信立”。诚信教育必须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娃娃抓起,从日常生活抓起。要在全社会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和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共产党员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诚信建设方面同样如此。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息息相关,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做重*守、讲诚信的人,做言行一致、说到做到的人,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群众投身于诚信建设之中。
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这是提高公民诚信水平的必由之路。
(十三)诚信建设靠教育,更靠法制。当前社会的信用缺失,既与诚信教育不够有关,更与法规的滞后、政策的不完善和制度的不健全相联。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如果缺乏真实的交易信息、企业法人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记录和披露制度,那必将为失信行为留下可乘之机;如果司法公正得不到有效保证,“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审判,审判不执行”,那就不可能为诚信提供法律保障;如果对失信、造假、欺骗等行为惩罚不力,处罚的代价远低于造假、欺骗所得的利益,那就必然导致失信行为屡禁不止;如果违法比守法能获得更大利益,贪赃枉法比严格执法能获得更多好处,就很难让广大公民信守法律。有道是,舞弊者得利,效仿者纷至;舞弊者受罚,接踵者敛迹。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利益导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是当前解决诚信问题的治本之策。应当努力形成这样一种局面:如果一个企业依法经营,它就感觉不到政府的存在;如果它违法经营了,政府就无所不在。要认真纠正“打击假冒伪劣很有成绩,制假售假行为却屡禁不止”的现象,既抓惩处,又抓预防,关口前移,拒假冒伪劣于市场之外。如何建设信用体系,需要集思广益、大胆探索,创造新鲜经验。令人欣喜的是,许多地方已开始建立企业与个人信用制度,把企业、个人的诚信表现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诸如,记录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建立信用“户口”,开列失信者“黑名单”,将市场主体行为的各种信息公之于社会,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守信企业保持荣誉、鞭策失信企业痛改前非等等。这些都是在制度建设方面的有益探索。
(十四)在诚信问题上,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教育引导,这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完善而合理的制度可以有效遏制各种无诚无信的欺诈作弊行为,有利于诚信美德的巩固和弘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又能给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强有力的推动。在诚信教育倡导的“谁诚信谁光荣”的基础上,制度建设的推进将为“谁诚信谁得利”提供保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正确的教育导向、舆论导向、制度导向、利益导向的推动,全社会的诚信水平必将不断跃上新台阶,达到新高度,取得新成效。
(十五)共铸诚信,群众需要榜样,社会需要引导。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和职能部门的表率作用,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在所有的社会信誉中,领导机关的信誉至关重要。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一言一行与社会诚信紧密相联,一定要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都应当自觉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讲真话,做实事,言行相符,言出厉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在推进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十六)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曲折、渐进的过程。一些市场经济发育相当成熟的发达国家在诚信方面仍问题不少,丑闻不断。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创造出比其他社会制度更加发达的物质文明,而且应当孕育出更加先进的精神文明。历史总是在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中向前迈进的。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还不长,在诚信建设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以更快速度、更高质量推进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有经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有力推动,一个具有崭新精神风貌和强大道德力量的中国,必将伴随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屹立于世界东方。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全文)
(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高度重视,领导全党紧紧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着重从思想和作风、体制和机制、方式和方法、素质和本领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有力地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按照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总揽全局的能力的要求,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执政五十五年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把四分五裂、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正在蓬勃发展的新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党在实践中锻炼得更加成熟、更加坚强,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影响党的执政成效,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当前,国内外形势总体上对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比较有利。全党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把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